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临政办发〔2010〕67号
颁布日期:2010-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0〕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临汾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推动《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贯彻实施,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临汾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评估临汾市《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跨国界反拐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的反拐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临汾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外事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妇儿工委、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共青团临汾市委、市妇联、市民委、市信访局共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请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编发反拐联席会议办公室情况通报,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报市公安局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同时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2、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