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重点工业企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忻政办发〔2015〕110号
颁布日期:2015-09-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重点工业企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重点工业企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结合重点工业企业实际,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切实解决当前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推动工业经济增长,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在市长领导下,相关市领导各负责2户重点工业企业,由市发改、经信、商务、环保、科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分别牵头,市财政局、市煤管局、市国土局、市金融办等部门配合,开展服务帮扶;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煤管局、市国土局分别负责电力行业、铁矿采选行业、煤炭行业和铝工业的帮扶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和行业的帮扶工作。

帮扶工作自2015年9月开始,到2015年12月底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帮扶小组组长由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为配合部门科级以上负责人,被帮扶企业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参加帮扶小组。各小组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帮扶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与企业对接,深入调研,针对实际困难,解决实际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县(市、区)重点工业企业帮扶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政策,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企业稳定运行、开拓市场、减轻负担、缓解融资困难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解决时限,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帮扶。

(三)加强协同,部门联动。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牵头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帮扶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为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郑连生任组长,副市长张建平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帮扶小组要按月向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帮扶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进展、问题解决情况和帮扶工作建议等,并在年底报送帮扶工作总结。对于帮扶工作重视不够,或者企业反映问题未能及时解决的部门和县(市、区)要进行通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