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忻州市南云中河城市规划区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忻政办发〔2009〕97号
颁布日期:2009-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实施《忻州市南云中河城市规划区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97号

忻府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南云中河城市规划区发展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本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规划》明确了南云中河城市规划区21平方公里近期、中期、远期的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绿地系统、市政工程、综合防灾等规划和实施措施,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

各部门在建设和进行开发时,要严格遵循《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努力推进南云中河城市规划区又好又快发展。

《规划》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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