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运城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运城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函〔2010〕15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推动制订中长期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从行业发展改革、服务网络建设、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推动制定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确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市直各单位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情况。

二、成员单位及办公室设置

联席会议由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共9个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市政府1位副秘书长、市人社局局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职务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1名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有关工作的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市人社局: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责任,组织拟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对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

市发改委:研究提出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涉及的发展改革措施;研究将家庭服务业发展纳入扩大就业相关政策和规划;开展与家庭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实施社区服务体系等建设规划,推动规划的落实。

市民政局: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服务网络的信息和管理优势,为家庭服务业发展提供平台,推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与家庭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协助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市财政局:落实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制的有关支持保障措施。

市商务局:承担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家政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家政服务规范、家政服务合同的编订。引导家政服务企业走连锁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道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各项工作。

市总工会: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工会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开展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就业和权益维护工作;研究工作措施,组织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加入工会。

团市委:做好家庭服务业从业者的团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家庭服务业青年农民工技能培训,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劳务输出和青年从业者的权益维护工作。

市妇联: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妇女从业人员培训,发展家政培训示范基地;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对口输入输出;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权益维护工作。

市残联:发挥残联组织联系残疾人广泛的优势,调研家庭服务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方向和具体工种,提出残疾人参与家庭服务业的具体政策措施。

四、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安排的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市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政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专项工作,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涉及专题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办公室成员参加。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形成合力。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研究制定本系统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有关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事项、典型经验和突出问题等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联席会议简报》,报送省政府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府领导同志,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并为各成员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六)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由市政府决定。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要共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结合本县(市、区)、开发区实际,建立相应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运城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成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2日

附件

运城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人员

总召集人:常建忠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集人:陈省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登庆市人社局局长

成员:姚志敏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太亨市民政局调研员

廉宏市财政局副局长

原波市人社局调研员

李志民市商务局副局长

秦恩年市总工会副主席

安奇团市委副书记、少工委主任

刘红市妇联副主席

孟保林市残联副理事长

办公室主任:原波(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远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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