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长政发[20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2013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6日
2013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一、代市长(安委会主任):席小军(4项)
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分管副市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其他副市长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管部门:市监察局、市编办
具体任务如下:
(一)市监察局(2项)责任人:高正堂
1.年内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效能监察,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开展。
2.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二)市编办(2项)责任人:郭俊林
1.按照市委市政府“双十条意见”,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市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不少于30人,县级不少于10人。
2.帮助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职能,科学定编、定员、定职能。
二、常务副市长(安委会副主任):王维卿(32项)
负责全市规范劳动用工、道路交通安全、民爆物品安全、消防安全、商贸场所安全和普法教育等工作。
分管和联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商务局。
具体任务如下:
(一)市发改委?(3项)责任人:李建鸣
1.加强产业政策引导,限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产业项目发展。
2.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核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不予立项。
3.督促、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市财政局(1项)责任人:车忠和?
进一步加强政府资金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保证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按不少于上年度一般预算收入1%的比例,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按项目进度足额拨付。
(三)市人社局(3项)责任人:张军生
1.加强全市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指导和监督落实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2.指导农民工岗前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工作。
3.加强对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
(四)市司法局(2项)责任人:马朝中?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社区)、进家庭“五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
2.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工作。
(五)市公安局(3项)责任人:李江华
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流向、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督管理。
2.做好年度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六)市公安交警支队(7项)责任人:樊红伟?
1.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争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2.负责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工作,牵头组织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和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3.负责城市道路、国省道路工程及县乡道路工程在验收交付使用前的隐患排查和验收交付使用后的道路交通路面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在学校附近设立学校标识,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置禁停、限速、减速标识标线,并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安排警力,维护学校出入口道路交通秩序。
5.负责组织对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进行安全检查。
6.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7.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七)市公安消防支队(6项)责任人:原龙胜
1.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管理格局。
2.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各县市区消防站建设进度,优化全市消防站布局。
3.?负责对人员密集场所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排查治理火灾事故隐患,有效减少火灾事故。
4.组织对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特别是对全市使用燃气的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责令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的火锅店餐厅停业整改,限期改用电磁炉或其它替代器具;责令使用燃气的场所限期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装置。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八)市商务局(7项)责任人:魏庆武
1.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排查治理商贸服务业安全隐患。
2.负责组织对餐饮、商场类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安全责任落实、人员培训教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液化气罐数量或液化气用量较大的单位限期配备专职安全巡查员及移动检测报警仪器。
3.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负责制订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并经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对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加油站建设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4.指导商贸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打击取缔成品油非法运输和销售。
6.督促、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7.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市委常委、副市长(安委会副主任):潘贤掌(17项)
负责全市建筑、国土、规划、环保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和联系部门: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
具体任务如下:
(一)市住建局(7项)责任人:姚中华
1.加大建筑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已办理土地、规划手续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关键部位进行整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3.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地段周边建筑工程工地安全监管。
4.负责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对城市燃气的门站和燃气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处燃气非法经营行为。
5.年内组织对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6.督促、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7.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市国土资源局(4项)责任人:郭守明?
1.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继续完善、推广矿山地质测量机构,为规范采矿秩序提供机制保障。
2.加大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3.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计划、资料汇总、分析及处理和监测、调研、评价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技术服务和地质环境预警预报等职责。
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市规划局(1项)责任人:宋锦书
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敦促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核准有关事项。
(四)市环保局(5项)责任人:卫马句
1.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2.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对企业的环评,重点要加强对环保设施、设备、场所的监管。
4.开展环境保护治理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5.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副市长(安委会副主任):王贵平(23项)
负责全市教育、科技、卫生等行业的安全工作。
分管和联系部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地震局。
具体任务如下:
(一)市教育局(5项)责任人:范长喜?
1.加强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力度,指导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3.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的校车安全许可及相关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4.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
5.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市科技局(2项)责任人:吴黎生?
1.加强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
2.指导督促生产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市卫生局(4项)责任人:赵坚
1.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2.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的救治工作。
3.加强医疗机构精麻药品、医疗废物、医用放射源等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
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项)?责任人:李成瑞
1.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3.加强对医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其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五)市供销社(3项)责任人:王旭平
1.指导、监督直属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系统内危险化学品、农药和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六)市工商局(3项)责任人:毕建民
1.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2.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3.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七)市地震局(2项)责任人:李水平
1、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安全监管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因地震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五、副市长(安委会副主任):马四清(12项)
负责全市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和联系部门: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机中心、市气象局。
具体任务如下:
(一)市农委(2项)责任人:米燕平
1.指导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安全生产政策。
2.加强对农药、沼气使用的安全管理。
(二)市林业局(2项)责任人:江声华
1.强化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对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三)市水利局(1项)责任人:李新春?
1.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水库、河道堤防、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四)市农机中心(3项)责任人:郁张河
1.依法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2.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确保农机安全.
3.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用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市气象局(4项)责任人:白绍烈
1.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发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衍生、次生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和减灾工作。
2.加强对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单位资质管理,定期组联合织开展对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
3.加强氢气球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公共场所灌充、施放氢气球及其升空物,严禁在各种场合灌充手持氢气球。
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六)副市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鹏飞(48项)
协助市长统筹、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抓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和联系部门:市经信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工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治煤监分局、长治公路分局、市总工会、长治供电分公司、长治移动分公司、长治联通分公司。
具体任务如下:
(一)市经信委?(7项)责任人:张旭亮
1.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创新,加强经信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2.加强对电力行业的安全管理。
3.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
4.定期对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领导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5.加强对落后工艺、技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定期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检查。
6.督促、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7.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市安监局(9项)责任人:杨富进?
1.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2.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信息服务工作。
3.强化所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指导督促企业全面推行岗位对标、手指口述管理办法等,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4.?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市县企三级联网的安全生产在线监控系统,提高安全生产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5.构建完善“专家会诊、企业整改、部门监督”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6.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应急救援长治基地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7.继续引深安全乡村创建工作,力争全市年内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8.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教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9.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市煤炭工业局(7项)责任人:张进敏
1.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深入推行煤矿企业“五人包保”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严格履行包矿小组和挂牌责任人职责;指导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岗位对标制,促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2.推进煤矿安全生产设备、技术升级,逐步完善“六大系统”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
3组织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从源头上严格把关。
4.加大建设改造矿井的安全管理力度,严格施工企业管理,加大矿井建设改造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
5.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完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定期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煤矿瓦斯防治机构和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煤矿瓦斯防治、防治水工作。
6.对所属煤矿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组织专管人员和安管人员进行安全现场考试。
7.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市交通运输局(7项)责任人:张治云
1.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组织审查运输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3.负责组织开展燃气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
4.负责县乡道路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前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县乡道路涵洞、隧道、桥梁施工及通行的安全管理。
6.定期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7.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五)市中小企业局?(1项)责任人:郭治平?
1.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和服务全市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长治质量技术监督局(5项)责任人:牛育才
1.负责对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监督管理全市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
3.负责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和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
4.定期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和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完善治理台账。
5.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七)长治煤监分局(6项)责任人:李忠有?
1.做好年度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2.加强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安全监察,严格抽采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3.加大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监察力度。
4.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5.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网络监控体系,提升煤矿监察工作效能。
6.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八)长治供电分公司(6项)责任人:张强
1.加强电力所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变电站、输电线路等设施进行全面安检,对重要供电设备实行专人巡视,并制定应急预案,合理配置检修资源;
2.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对重要场所、重要用户及高危客户加强安全用电检查。
3.完善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重大电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4.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非法违法企业实施限电、断电措施。
5.督促、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七、市政府党组成员(安委会副主任):王玉圣(8项)
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文化和舆论支持。
分管部门:市文广新局、市文物旅游局。
具体任务如下:
(一)市文广新局(2项)责任人:陈秀英
1.组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辟安全生产专栏,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2.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实施安全生产天天讲计划,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法规政策和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市民安全意识。
(二)市文物旅游局(4项)责任人:闫广
1.加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定期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检查
2.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安全管理的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3.查处非法租用旅游车辆等行为。
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市体育局(2项)责任人:宋书林
1.负责全市体育设施运行的安全监管。
2.对以体育局名义主办或承办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八、市长助理:张和平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各县市区安全助理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业绩考核,充分发挥助理队伍作用;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指导,当好市政府安全参谋和助手,为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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