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关闭煤矿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关闭煤矿名单的通知

陕政函〔2013〕204号

咸阳、延安、榆林和安康市人民政府,省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2〕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延安市黄陵县隆坊镇下芋子沟煤矿等8处煤矿实施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关闭工作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有关部门应立即注销8处矿井的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三、自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生产,必须达到《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有关规定标准。市、县政府要加强对关闭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关闭煤矿巡回检查和派驻安全监督员制度,严防违法组织生产。

四、由县级政府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牵头部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8处煤矿关闭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报省、市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关闭煤矿名单(8处)

一、延安市(3处)

1黄陵县隆坊镇下芋子沟煤矿

2黄陵县店头镇寺湾村办二矿

3黄陵县田庄镇石牛沟煤矿

二、咸阳市(2处)

4永寿县平遥兴发煤矿

5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

三、榆林市(2处)

6神木县瑶镇乡沙母河村办煤矿

7山西(陕西吴堡)麻塔则煤矿

四、安康市(1处)

8镇坪县大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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