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汉政发〔2010〕13号
颁布日期:2010-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政发〔2010〕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三农”政策,合理有效配置财政资源,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农资金整合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支农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重点村建设为平台,以县为主和多级次整合相结合,建立高效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多渠道支农资金,逐步形成投向科学、结构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支农资金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支农资金整合要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坚持集中财力、优化结构、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整合支农资金过程中,要保持各项“三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和整合方式,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在县级整合支农资金管理上,支农资金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使用权归项目单位。

(三)目标任务。通过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县为主、集中投放、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支农投入机制。通过集中投放、动态管理、奖惩考核,逐步建立起以财政支农资金高效安全运行为目标的绩效评价体系,最大限度的发挥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合范围和方式

(一)资金整合的范围。除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防汛抗旱和直补农民的惠农补贴性资金外的所有涉农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农村人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农村沼气、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推广、扶贫开发(含以工代赈)村村通道路建设、林业等所有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支农资金以及农口部门预算中的专项资金等。

(二)整合方式。支农资金整合的平台重点在县区,从2010年起,各县区要自主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选好突破口,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发展的原则,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科学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整合项目计划,按照集中产业、集中区域、集中项目、集中资金的总体要求,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整合,将全县各种渠道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使用,建立“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筹集资金、以资金整合保证规划实施”的整合投入机制,促进县域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支农资金整合主要以“产业整合、区域整合、项目整合”三种方式进行。

1.产业整合。结合全市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整合各类支农资金重点支持做大做强生猪、茶叶、柑桔“三个六”和做精做细优质粮、油、药、菜“四个优”主导产业发展。市上对本级安排的产业发展资金进行整合,同时将中省安排的支农资金进行归并整合,最大限度的对县以“切块”下达,推动县区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发展战略和资源特点确定一至二个主导产业,综合考虑轻重缓急、自然条件、群众积极性等因素,确定优先发展区域,认真做好建设规化,详细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连续投入,相对集中。

2.区域整合。各县区要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充分结合自然资源优势,确定区域发展重点,围绕区域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能够发展的优势项目,整合各类支农资金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扶贫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要求,整合支农资金集中解决贫困边远区域扶贫开发重点村交通、饮水问题及扶贫移民集中安置区建设;根据区域内产业发展优势,整合支农资金重点支持优势产业做强做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结合区域农田水利建设状况,整合支农资金着重解决区域内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项目整合。把性质相同、目标一致、投向相近的不同渠道的支农项目资金分类归并,按照“统筹规划、统一使用”的原则,进行项目整合。将支持产业发展的“一村一品”、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及与其联系紧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整合,支持优势产业做强做大;将扶贫开发、以工代赈项目中乡村道路建设项目与“村村通”项目整合,集中财力改善农村交通状况;将财政扶贫农村人饮项目、以工代赈水源建设项目与农村人饮安全项目整合,着力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将扶贫“雨露计划”技能培训、“阳光工程”和农村劳务输出培训项目整合,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促进农民素质和致富能力提高;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整合,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农村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项目整合工作,确定牵头部门,综合编制扶贫移民搬迁、以工代赈易地移民搬迁、城乡居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项目整合。同时,整合农业、发改、林业部门的沼气建设项目,逐步改善人居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纵横结合进行整合。纵向方面,以县区为主整合上级和本级安排用于“三农”的项目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放。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支农项目整合归并,按照“调整存量、优化增量”的办法,将市级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水利、林业、村村通道路建设等支农专项资金,根据各县区整合情况,采取“优先投放”、“切块下达”、“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下达资金控制指标”等方式,推进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改革,为县级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创造条件。横向方面,在逐步建立财政部门内部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其它部门之间支农资金分配使用的配合协调机制,推动和支持部门开展预算项目支出整合工作,对用途、性质基本类似的支农专项资金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逐步做到统筹分配使用。

(二)科学编制整合规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结合自然资源优势,科学合理的编制支农资金五年整合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围绕区域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能够发展的优势产业,确定每年支农资金的重点投向及建设规模。各主管部门按照整合总体规划,在结合上级支持、本级投入和社会投入的基础上,编制部门支农项目,为整合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三)实行项目库管理。各县区对基层申报的支农项目,结合整合规划要求,进行筛选、论证,对符合整合条件的,纳入整合资金项目库,实行项目库管理。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由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上报。

(四)加强项目申报管理。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申报坚持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各县区主管部门在向上级申报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之前,必须先报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机构,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机构依据年度整合实施方案审核把关后,按归口管理要求上报支农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认识整合支农资金是新形势下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支农投入使用效益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集中财力支持农村社会经济迅速发展。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各县区要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农业、水利、扶贫、林业、发改、交通等涉农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沟通协调、上下联动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协调部门关系,解决工作困难,为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三)健全管理制度。各县区和财政部门要修订完善现行的各项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重点抓好支农资金整合相关制度建设工作和新旧管理制度的衔接问题,划清资金整合与挪用的界限。特别是县区财政和涉农部门要按照支农资金整合管理的要求,制定资金整合平台指导意见、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新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同时,要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制度、资金报账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程度。

(四)严格考核奖惩。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对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综合效益等方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对整合工作进展快、效果显著的县区,经综合考评后,采用“以奖代补”给予一定数量的奖励;对工作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县区,在以后年度支农资金安排上进行适当调减。

(五)搞好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介绍和推广整合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良好的整合工作氛围。同时,要认真研究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和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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