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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的通报
市政办函〔2014〕1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度,全市各涉农区县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和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理工作落实,努力克服极端干旱气象条件等不利因素,圆满完成了年度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绩。一年来,全市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率同比下降66%和48%,森林火灾受害率降为0.001‰,远远低于0.2‰的控制目标,有效保护了全市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绿色西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有效调动区县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依据2014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结果,现对获得一等奖的周至县、户县、长安区、临潼区、灞桥区、雁塔区、未央区、阎良区、高陵县人民政府和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区县和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其他区县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正视差距,迎头赶上,共同为全市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3日
公文相关附件:市政办函162号.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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