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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咸新区渭河生态景观带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10〕191号 |
|---|---|
| 颁布日期:2010-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咸新区渭河生态景观带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91号
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咸新区渭河生态景观带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办函〔201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西咸新区渭河生态景观带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0〕172号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西安市、咸阳市人民政府:
渭河生态景观带是西咸新区“两区一带”空间布局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落实渭河生态景观带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建设的要求,规范渭河生态景观带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和设计建设,避免出现规划不相衔接、重复设计、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等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请你们责成西咸新区渭河沿岸有关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自即日起暂停渭河百里生态景观带范围内规划设计、项目申报审批、建设施工等工作,待《西咸新区总体规划》出台后,由省推进西咸新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按批准的规划进行设计、建设。
请省推进西咸新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导西安市人民政府、咸阳市人民政府及沣渭新区、泾渭新区共同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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