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1〕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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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7-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1〕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广大网民踊跃通过网络媒体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建言献策,对完善政府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汇集民智、尊重民意、关注民生、排解民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网网民致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留言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87号)精神,现就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网民留言办理的职责、范围和程序
现阶段,网民留言办理的范围为: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和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长信箱”致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留言以及领导交办的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其他问题。具体工作流程及职责如下:
(一)收集登记。由市信息办负责指定专人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和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长信箱”网民致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留言进行梳理分类,原则上分为三类:1、民生诉求和建言献策类留言。2、信访类留言。3、党风廉政及领导干部个人作风留言。每个月整理一次并于月末印制专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二)分类交办。市政府督查室将有关民生诉求和建言献策类留言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并根据领导同志批示意见,以督办件形式转交相关县区和部门(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办理,并进行督办落实。涉及信访事项的留言,交由市信访局办理。反映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及领导干部个人作风类留言,建议网民登录纪检监察部门网站举报。
(三)办理反馈。由承办单位对网民留言涉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妥善处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留言反映问题情况复杂,7个工作日无法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及时与市政府督查室联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核查回复。对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的重要件,市政府督查室将与承办单位共同进行实地核查。市政府督查室汇总查处情况,并整理网上答复稿,按程序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阅后,将网上答复稿转市信息办,由市信息办联系相关网站,公开回复网民。
(五)通报情况。《延安市政务督查通报》将定期通报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对工作认真、办理质量好、群众满意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群众不满意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二、做好网民留言办理的有关要求
1、凡是网民反映的问题,都要深入研究,认真核实。对情况属实的要整改到位;对于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也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对一些政策方面的疑问和误解,要及时予以解释澄清。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网民反映的问题涉及哪个部门,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不得推诿扯皮;要坚持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网民反映的问题交给谁,谁办理、谁负责。
2、要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办理、反馈等工作程序做好办理工作。对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留言办理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办理。办理材料和回复稿要力求政策把握准确、裁量适度,语言表述清晰、措辞得当、言简意赅。
3、市信访局要加强网民留言中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市信访局接到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网民涉及信访事项的留言后,要逐项进行登记并以交办件形式向有关县区或部门逐一交办,并督促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由市信访局汇总并初审,形成回复文稿后,送市政府督查室核定后再交市信息办向留言网民回复。对姓名不实、无实质内容、地址不详、无联系方式或已三级终结的信访事项,市信访局应予以归类,经分析研判后,酌情处理。
三、加强对网民留言办理的督促检查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要明确承办部门,落实责任人,确保留言回复工作按领导批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办结,保证网民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县区要积极研究开展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和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致县区主要领导同志的留言办理工作。市信息办要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网民留言。同时,要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高标准搭建网络平台,积极引导广大网民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反应诉求、建言献策,畅通和规范网民留言渠道。
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要通过电子信箱、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定期对已办结回复的网民留言进行集中回访复核,检验办理效果和网民满意度,防止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确保网民留言事项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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