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绵阳市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成立绵阳市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优化全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环境,维护外来企业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实施《绵阳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绵府办发〔2013〕60号),市政府决定成立“绵阳市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诉委”)。

投诉委是开展全市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代表市政府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投诉委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工业和招商引资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司法局局长担任,特邀成员由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市台办、市侨办组成;成员单位由市政府效能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信访局、市城管局、市投促局、市知识产权局、绵阳海关组成。

投诉委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投诉委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设立相应机构。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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