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溪水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溪水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府办函〔2012〕228号

涪城区、游仙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芙蓉溪水环境整治工作宴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宴施。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

芙蓉溪水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芙蓉溪水环境整治工作,改善芙蓉溪水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实现芙蓉溪“一年变样、两年变清、三年变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芙蓉溪流域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整治、加大养殖与屠宰污染治理、建设芙蓉溪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措施,实现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城镇污染、医疗卫生机构、屠宰等行业废水全面达标排放。

三、工作重点

(一)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由游仙区政府牵头,加强芙蓉溪上游污染源整治,建立城镇生活污染、养殖、医疗卫生、屠宰、工业企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和防治责任体系,任务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芙蓉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养殖污染治理。

农业部门会同当地政府进一步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在流域内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强对规模养殖企业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对流域内非规模化养殖实行正确引导,鼓励生态养殖,污物还田。严格行业管理把关,对达不到环保验收要求的养殖户,一律不给予扶持资金补贴,违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加强对农村农药化肥施用的环境保护指导。

商务部门负责屠宰场(点)环境污染治理,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负责沿岸的所有的屠宰场(点)的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污水不能达标排放以及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责令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取消屠宰行政许可,依法子以关闭。

(三)加快流域生态建设。

在流域内广泛开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等生态建设活动。由游仙区政府负责,在芙蓉溪流域场镇和村落建成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转运站(点),严禁生活垃圾污染地面水域,彻底解决城镇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污染治理,严格行业行政许可资格环境保护前置条件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加强污水管网改造。

城市发展建设中坚持污水管网规划先行、建设先行、环保验收先行的原则。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开展地下管网普查,并于2012年年底前制定和完善芙蓉溪流域雨污管网分流和污水管网建设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由市住建局牵共,游仙区政府配合,全面完成芙蓉溪城市规划区段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并加强城市污水管网维护,杜绝城区生活污水污染芙蓉溪。

(五)保持芙蓉溪水流量。

由于芙蓉溪财贸校附近的两个闸坝拦截,该段水流缓慢,上游的污染物在此沉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加剧。为此,要建立沉抗水库(仙海)常年对芙蓉溪补水机制,市环保局负责芙蓉溪水环境监测,市水务局根据水质监测情况进行补水调度,市武引管理局根据水资源调度方案负责为芙蓉溪补充河水流量,特别是在枯水季节加大对芙蓉溪的补水量,使芙蓉溪保持能自净和稀释污染物的正常流水。市河道管理部门应优化闸坝调度运行方式,确保芙蓉溪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绵阳市三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等、指挥、协调芙蓉溪水环境整治工作,游仙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芙蓉溪水环境整治工作。

(二)通力配合,强化执法。

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芙蓉溪水环境治理工作。

目督办要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环保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格项目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扩建排放污水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改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高耗能产业,大力支持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制定节能减排规划,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经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力度,引导先进产能置换落后产能。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游仙区政府及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住建部门要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营的监管。工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企业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准入秩序。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水务部门要积极会同和配合住建部门做好排污口设置、建设管理工作,严把河道管理关口,及时发现和制止污染河道的行为,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监督畜禽养殖业废物还田利用,污水达标排放。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电力部门要对依法关闭的污染源单位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

(三)加强惩治,务求实效。

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水源地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将此项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对流域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及各部门举报热线作用,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现场新闻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公开环境信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芙蓉溪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向社会公布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违法污染源单位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影响芙蓉溪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屡查屡把的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2年8月)。

全面深入排查芙蓉溪流域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状况、污染治理、污染排放情况,养殖、屠宰、医疗卫生机构污染治理及排放情况,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9月-2013年11月)。

2012年9月-11月,对芙蓉溪流域的重点工业企业进行达标整治。游仙区政府会同市环保局重点对技术层次较低、设备设施陈旧、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缺乏的部分企业进行达标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游仙辖区芙蓉溪河岸两侧主要企业及整治要求

所属乡镇

企业名称

特殊要求

游仙镇

绵阳事发门窗有限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游仙堂宏丝纳有限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开元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太极集团绵阳制药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仙特米业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四川久远环通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新桥镇

四川金太阳畜牧饲料有限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国仁饲料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绵阳粮汕供销公司新桥植物油厂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永健食品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四川锦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四川科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四川国仁科技饲料有限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游仙茧丝绸有限公司丝二厂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绵阳市综合化工厂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新桥标准件厂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绵阳市明宏食品有限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林强油脂公司

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2012年9月-11月,对芙蓉溪流域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屠宰场点进行污染治理,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市农业局会同游仙政府核实芙蓉溪流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区域,严格执行禁养限养区有关要求,游仙区芙蓉溪太平乡桥、林庆寺-谢家河坝-芙蓉溪、涪江、安昌江汇合口河道及河道沿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范围内的经营性畜禽养殖场所应在2012年11月底前关闭。

市商务局负责对芙蓉溪流域屠宰场点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未许可证》的屠宰企业不予核发和核换屠宰资格证牌。

根据《绵阳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年—2015年)》,压缩关闭规划外屠宰场点,推动行业布局调整和结构集约优化,最大程度减少屠宰企业对芙蓉溪环境的污染。

游仙辖区主要河流养殖业及整治要求

所属乡镇

养殖场名称

规模

整治要求

太平乡

汤永康养殖场

生猪1000头/年

2012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确保污水排放达标

忠兴镇

四川八品农产品有限公司

生猪1000头/年

2012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确保污水排放达标

街子乡

游仙贵平养殖场

生猪800头/年

2012年11月底前关闭或搬迁

新桥镇

桩子养殖场

生猪500头/年

母猪50头

2012年11月底前关闭或搬迁

佳泰养鸡场

蛋鸡5000只/年

2012年11月底前关闭或搬迁

游仙镇

雍金养殖场

养鸡3000只/年

2012年11月底前关闭或搬迁

天惠养殖场

生猪1000头/年

母猪30头

2012年11月底前关闭或搬迁

宏发养殖场

生猪300头/年

2012年11月底前关闭或搬迁

望江村郭寅朝养殖场

鸡4000只/年

2012年11月底前关闭或搬迁

游仙区芙蓉溪两岸屠宰场基本情况及整治要求

单位名称

屠宰量

(头/天)

排污设施现状

整治要求

太平乡

生猪屠宰场

6-7

沼气池→沉淀池→排出→还田灌溉

加强沉淀、捞渣、清淘、防流失、防雨淋、防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达标排放

忠兴镇

生猪屠宰场

5-6

收集池→沼气池30m3→排出→

还田灌溉(靠近芙蓉溪上游)

加强沉淀、捞渣、清淘、防流失、

防雨淋、防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达标排放

新桥镇生猪

屠宰场

6-7

沼气池→沉淀池→排出→还田灌溉

加强沉淀、捞渣、清淘、防流失、

防雨淋、防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达标排放

街子乡

生猪屠宰场

4-5

沉淀池→沼气池→排出→还田灌溉

加强沉淀、捞渣、清淘、防流失、

防雨淋、防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达标排放

绵阳市开元

食品有限公司

100

屠宰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于芙蓉溪:(沉淀→过滤→厌氧→耗氧)

加强沉淀、捞渣、清淘、防流失、

防雨淋、防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达标排放

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2013年11月以前,完成雨污管网分流、污水管网处理系统和垃圾转运站(点)建设,规范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排放。游仙区政府负责城镇雨污管网、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设污染处理设施,买现达标排放。

游仙区芙蓉溪沿线两岸乡镇废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及整治要求

乡镇

名称

总人口

场镇

人口

废水处理排放情况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

整治

要求

游仙镇

25000

12000

部分生活废水进入市政管网

场镇统一收集至绵阳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达标

排放

忠兴镇

21000

6000

生活废水进入场镇管网(雨污合流),直排入芙蓉溪

场镇垃圾主要进行简易堆放,定期覆土。现设有垃圾简易堆放场地一处(处理设),距场镇约3公里,距芙蓉溪2000米

达标

排放

新桥镇

20300

4017

生活废水进入场镇管网(雨污合流),直排入芙蓉溪

场镇垃圾部分转运到绵阳市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部分转运到桐籽村进行堆放,定期覆土,无渗滤液处理设施。

达标

排放

风凰乡

10060

978

生活废水直排于芙蓉溪

统一收集于凤凰村7社进行堆放掩埋处理

达标

排放

太平乡

1568

生活污水通过场镇污水管网流到两个化粪池处理后再排入河中

统一收集至南山村一社进行堆放掩埋处理

达标

排放

街子乡

12000

1800

生活废水直排于芙蓉溪

统一收集处理,采取堆放掩埋、焚烧的方式

达标

排放

游仙区沿芙蓉溪各乡镇医院及整治要求

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核实床位

整治要求

新桥中心卫生院

新桥镇场镇

40

达标排放

忠兴中心卫生院

忠兴镇中街86号

30

达标排放

街子乡卫生院

街子乡复兴街27号

20

达标排放

太平乡卫生院

太平乡卫生院4号

20

达标排放

市住建局加快建设游仙镇片区尚未开工建设的污水管网,并在2013年底前将城市污水全部截留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

(三)督查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11月)。

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2013年12月)。

各部门要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并将排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三江流域水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环保局)。

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工作总结,并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实施奖惩。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