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参加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第八届残运会、第三届特奥会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关于表彰参加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第八届残运会、第三届特奥会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表彰参加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第八届残运会、第三届特奥会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攀府发[2014]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第八届残运会、第三届特奥会于2014年8月在遂宁市圆满结束。攀枝花市体育代表团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展现出一支勇敢、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参加省运会获得33金38银53.5铜、总分3622分的成绩,总分榜全省第二名,金牌榜全省第七名,奖牌榜全省第五名;参加省残运会获得23金23银20铜的成绩,总分榜全省第8名,金牌榜全省第9名,奖牌榜全省第9名;参加特奥会获得10金12银7铜的成绩,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称号,实现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超额完成参赛任务,充分展示了攀枝花人艰苦奋斗、勇于拼搏、敢于争先的精神风貌,体育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为攀枝花争得了荣誉。
为表彰先进,激励我市全体教练员、运动员和责任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决定授予攀枝花市体育局等14个单位“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继续发扬艰苦创业、奋力拼搏、敢于争先的精神,在下一届省运会、残运会和特奥会上再创辉煌,为攀枝花体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攀枝花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第八届残运
会第三届特奥会“优秀组织奖”名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6日
附件
攀枝花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第八届
残运会、第三届特奥会“优秀组织奖”名单
一、参加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名单
东区人民政府仁和区人民政府
米易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二、参加四川省第八届残运会、第三届特奥会“优秀组织奖”名单
市残联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特殊教育学校东区残联
西区残联仁和区残联米易县残联
盐边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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