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通知

资府办发〔2014〕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天府新区资阳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以下简称《办法》)己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流动人口管理既是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社会管理的难点,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现状既是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人口流动日益频繁,长期以来依靠户籍登记进行人口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现实需要。《办法》的颁布实施,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加强社会管理、精确投放公共服务的高度来谋划的顶层设计。

《办法》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申报范围、时限要求、主体责任等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参考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对现行传统人口管理的理念模式实现了重大突破。《办法》明确了出租房屋业主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流动人口从业的单位和场所、流动人口留宿和滞留的场所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申报中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流动人口主动如实申报个人信息的法律义务,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流动人口信息共享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采集、核实流动人口信息的职责,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真正实现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治理,变部门单打独斗为社会齐抓共管。这是《办法》区别于以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最大特色。《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抓紧抓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这一基础性、源头性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资阳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谢晏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好本地的《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根据本地流动人口规模,按照不低于500:1的比例组织聘用专职协管员;在城市(城镇)的公安派出所的社区警务室和居民委员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流动人口集中的村民小组设立流动人口登记点,明确专人受理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工作;组织力量深入街道小区、村社院落,对辖区居民和相关用工单位、部门进行全方位的覆盖宣传。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作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管理好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和设立的流动人口登记点,做好培训、宣传工作和流动人口信息的核实比对以及数据库维护工作;对违反《办法》规定,不履行申报义务的流动人口和相关单位、场所、业主依法处理;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及时发现和解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全面总结并推广经验;不断探索研究适应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有效的新措施、新方式。

财政部门:把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及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

民政部门: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流动人口登记点的设立;指导和检查督促各救助、福利机构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建立账号,及时、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

卫生部门: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建立账号,及时、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

民族宗教部门: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寺观教堂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建立账号,及时、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房地产经济机构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建立账号,并在签订或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

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各网吧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建立账号,及时、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

工商部门: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立足本部门职能,利用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加强宣传,督促流动人口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自觉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建立账号,及时、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

税务部门: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各聘用、雇用流动人口的沿街店铺、个体工商户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建立账号,及时、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建立账号,及时、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

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电信营运商通过技术条件建立流动人口信息自动确认的办法、机制。

教育部门: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建立账号,及时、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

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其主管行业范围内用工单位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建立账号,及时、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组织行业场所、单位、出租房业主等进行全方位培训,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办法》条文的主要内容和出台的背景、意义,准确把握《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工作要求,使之能够熟练运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

(二)抓好宣传发动。《办法》在充分保障法律赋予公民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兼顾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的现实需要,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形成新闻媒体宣传(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和社区宣传(宣传栏、宣传单、横幅、告示等)全覆盖的强大声势,对《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和效益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知晓、理解支持。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道小区、村社院落,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沟通,通俗易懂地宣传解释《办法》的具体内容;尤其对出租房屋业主、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流动人口从业的单位和场所、流动人口留宿和滞留的场所等,要组织专门的宣传活动,耐心细致地引导其明白自身的责任义务,积极主动地介绍信息申报的操作办法。

(三)增强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收集流动人口共享信息,积极配合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要履行采集、核实流动人口信息义务,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完善协作机制,共同完成好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每月30前将工作情况报资阳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何力,电话:26559234)。

(四)加强督导检查。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和重点督查内容。市政府已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市政府督查室(目标绩效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五)加强调查研究。各地要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资阳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附件

资阳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正权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谢晏均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游敦礼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志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俊英市民政局纪工委书记

金世永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文富忠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张大权市卫生局机关党委书记

魏鲲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雷高明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许秀莉市工商局副局长

胡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市信息化办主任

李凯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助理

刘平市民宗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谢晏均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范文辉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副科长

曾彪市政府办公室会务接待科副科长

罗智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负责日常工作)

谢星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刘莉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沈茂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李纪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场科副科长

杨京涛市工商局个私科科长

谭永鑫市交通运输局科员

贺元刚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杨怡市卫生局党办副主任

李勇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科科长

钟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用地规划管理科负责人

汪琳市民宗局综合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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