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4年自贡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4年自贡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4年自贡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4〕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14年自贡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解表》的安排部署,对涉及本部门(区县)的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负总责,强化沟通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3日
2014年自贡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工作项目重点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基层基础建设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市监察局、市安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2.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强化市、区县、乡镇三级安全监管力量。优化县级安全监管机构职能配置和队伍结构,加强产煤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将县级安监执法大队工作力量向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延伸。各乡镇均明确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并纳入区县政府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区县政府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安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3.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并严格资金监管。开展对各区县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入情况的专项督查。
开展对企业执行安全费用政策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到位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
4.加强安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安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工作意见》,按进度要求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市政府安办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5.建设安全社区以建设安全社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规范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体系建设,完成安全社区备案,创建市级安全社区14个,全年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个市政府安办、各区县政府市、区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综合监管6.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严重不达标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与土地、税收、保险、信贷等政策挂钩联动
继续深入推进全市煤矿生产矿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有计划地开展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市政府安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自贡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7.强化对中央和省属在市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照《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在市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市政府安办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集中3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以“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市级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县级领导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市安监局、市监察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9.深化“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由市政府安委会统一指挥,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参加,每季度确定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市集中统一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市政府安办、区县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0.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认真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54号文印发),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和监管监察检查信息台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信息系统,按期自查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到2014年底前,全市基本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市政府安办、区县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重点行业领域11.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全年依法整顿关闭煤矿4处。按照规划和统一布局,统筹开展兼并重组工作,严格控制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产煤县政府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研究制定整治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市安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
进一步推进瓦斯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市安监局
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强力推进煤矿标准化、机械化建设市安监局产煤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市级有关部门
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产煤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市级有关部门
12.继续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全年依法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3处市安监局区县政府,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市级部门
13.深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各项工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研究制定治理超载超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因超载超限引发事故比例下降25%以上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农牧业局
建设公路安保工程。依据《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3〕84号文印发),2014年底全面完成辖区内乡道及以上公路路侧护栏建设任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
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交管办建设,设立公共服务岗位,聘请3—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在重点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区县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农牧业局
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整合公安交管、交通运政、路政信息系统(平台),构建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法违规驾驶人“黑名单”和行业退出机制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农牧业局、市财政局
在全社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市政府安办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牧业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14.加强其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开展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石油天然气、冶金、有色金属、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市级有关部门区县政府
宣传教育科技15.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培训机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
16.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举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发展理论和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推动安全发展的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各级党校、安全培训机构,政府有关部门
17.加强安全宣传建立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阶段性工作重点,全力支持安全通讯员工作,完成安全信息上报任务。整合媒体和社会资源,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加大对安全生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类媒体
18.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整合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技术资源,统筹全市安全生产技术力量,研发推广先进实用安全技术,推进“专家驻点进基层、专业托管进基层、技术推广进基层、智力帮扶进基层”服务常态化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职业卫生监管19.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工作,开展先进单位创建示范。推进高危行业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检查工作各级政府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市级有关部门
应急救援20.加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建设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实战比武。市、区县政府和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实战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
责任追究21.严格问责研究制定将重大安全隐患作为事故进行监管的办法,将事后追究问责向事前防范延伸,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格问责。
研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探索实践从重从快处理,细化责任追究范围和标准,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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