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文号:津政发〔2010〕27号
颁布日期:2010-08-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批转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津政发〔2010〕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计划》,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天津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天津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

全年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1.49万吨。其中:城市

(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升级、扩大收水及再生水回用项目30个,

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1.28万吨;工业园区污水集

中处理设施项目4个、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9个、工业企业结构

调整项目1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0.21万吨。

(详见附件1)

二、天津市2010年二氧化硫减排计划

全年计划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4.96万吨。其中:电力企业

脱硫项目19个,小火电机组关停项目7个、非电力企业脱硫项目30

个,预计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2.36万吨;2008年和2009

年核查中平衡掉的削减量约2.6万吨。(详见附件2)

附件:1.天津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项目表

2.天津市2010年二氧化硫减排计划项目表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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