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拟定的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津政办发 〔2013〕50 号
颁布日期:2013-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拟定的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纠风办拟定的《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

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4日

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

市纠风办

2013年纠风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

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

市纪委十届二次会议、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

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关

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果

取信于民,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政风行风最好的地区之一,

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营造良好环境。

一、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

问题

加强对居民医保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

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

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

为。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助资

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民生专项资金的信

息化网络监管平台建设,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合法,发挥实际效

用。(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教委、市民政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

察局、市纠风办)

二、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做好"三农"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减轻农民负

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纠正在农村

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牵头单位:市农委,参加单位:市财

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法制办)

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

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监管力

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

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

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四、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

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

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

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

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教委,参加单位:市纠风

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

版局)

五、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

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行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

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阳光用药"电

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牵头单位:

市卫生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

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税局、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六、继续做好其他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中

“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政府部门

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

和分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继续纠正和查处食

品药品领域以及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

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

国土房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天津银监局、

市通信管理局)

七、扎实推进以服务标准化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单位反腐倡廉

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深入推进服务标准化

工作切实加强公共服务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津纪发

〔2013〕13号)。健全完善服务标准,不断拓展服务标准化工作

领域,开展服务标准化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认证复证工作。加强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推进源头治理。通过推行公共服

务标准化,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质

量,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

点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责

任部门: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八、以评促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

多维评议、指标测定和问卷调查评议、千家企业评议、纠风工作

志愿者评议、新闻媒体评议、基层群众评议五个维度指标评议测

定的方法,对全市47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依法履

行职责、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公共服务标

准化、诚信和职业道德、廉洁从政(从业)七个方面政风行风情

况进行评议,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服务态

度差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推动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责任

部门:市纠风办、各区县纠风办、各有关单位)

九、加大查办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案件的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机关和部门之间

的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

风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有错必纠、有责

必问,强化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

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

职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导致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有选择

地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

实工作责任,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纠风工作,

把纠风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工作

的过程管理、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监

察机关、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各部门认真履

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完成。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

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工作志愿者等开展明察暗访,发

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不正之风问题得到解决。继续办

好"行风坐标"节目,发挥政策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回应社会

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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