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评指标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4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评指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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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4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评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地区应急管理绩效考评有关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地区应急办制订了2014年度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见附件),现将应急管理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
2、地区专项应急预案指挥部牵头单位: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署新闻办公室、信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卫生局、公安局、外事侨务办公室、粮食局、气象局、地震局、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
3、应急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供销合作办事处、科学技术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司法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扶贫开发办公室、商务局、统计局、审计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阿勒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阿勒泰银监分局。
二、考核依据及内容
2014年度地区应急管理考核指标主要依据《自治区2014年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和《关于印发2014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阿行办发〔2014〕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地区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目标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制订。重点考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应急处置规范、应急保障、应急基层示范点建设、应急平台建设规划完成情况等内容。通过工作考评,进一步推进地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1、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评在地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绩效考评实行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日常考评有关结果计入年度考评内容。考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年度考评结束后,地区应急办负责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经行署办公室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地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计入县(市)、喀纳斯景区和地区相关部门的县级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评成绩。
2、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和地区相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将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对应急管理工作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不落实、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3、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地区应急管理考核评价指标,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县(市)政府要围绕今年工作重点,修订完善本级考评指标体系,增强考评指标的操作性和科学性。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承担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推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联系人:郭德龙,联系电话:2127698(办)、18690616685。
附件:1.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县市、喀纳斯景区)
2.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地区专项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所在部门)
3.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应急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2013年8月29日
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因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的不予评优。
阿勒泰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县市、喀纳斯景区)
项目内容得分备注
1.预案编制及演练(16分)
1、未做预案管理、编制、修订的各扣1分(3分);预案操作性不强扣3分。
2、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每少1次扣2分(4分);实地检查基层单位的演练工作,演练流程不顺畅,每次扣2分(4分);各类应急演练资料收备不全的扣2分。
2.信息报送与队伍建设(17分)
1、未完成日报工作按漏报天数进行扣分(4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信息报送任务扣2分;突发事件信息有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每次扣1分(3分)。
2、救援队伍开展专题培训、救援训练未达到2次的,每次扣2分(4分);救援队员技能不熟练扣2分;未组建专家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各扣1分(2分)。
3.物资储备投入与应急
避难场所建设(10分)
1、未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救援装备扣5分。
2、未规划建设两处以上应急避难场所扣2分,避难场所设施不全扣2分,未公示避难场所扣1分。
4.风险防范与预测预警工作(17分)
1、未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的扣4分;每少公布1类风险源、隐患目标的扣1分(4分),未进行风险隐患跨部门会商、通报的各扣1.5分(3分)。
2、未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扣2分,信息发布渠道少于2种扣2分;未开展针对性预防工作扣2分。
5.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22分)
1、未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宣传活动的各扣4分(8分);宣传、培训成效不明显各扣2分(4分)。
2、未完成县(市)级基层示范点的评选命名和上报工作扣5分;应急管理基层示范点不规范扣5分。
6.应急平台建设(10分)
未制定县(市)级应急平台建设方案,且未经过主管领导审核扣4分;未按要求做好各类应急数据(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物资储备库、危险源与防护目标)收集上传工作扣3分;未做好应急视频系统点名工作扣3分。
7.日常工作规范(8分)
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未落实各扣2分(6分);未按时完成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的,每次扣1分(2分)。
附:表一
阿勒泰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地区专项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所在部门)
项目内容得分备注
1.组织管理(14分)
1、未健全本领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扣1分,未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扣1分,未牵头组织召开指挥部联席会议、会商会各扣2分(4分)。
2、未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扣2分,救援队伍未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装备物资不齐全各扣1分(2分);未健全本业务领域专家队伍扣2分,专家资料不全、作用发挥不明显扣2分。
2.预案编制及演练(16分)
1、未及时编制、修订本领域应急预案扣3分,预案操作性不强扣3分,未对成员单位及下属机构应急预案备案扣2分。
2、未牵头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扣4分,应急演练资料不全、演练成效不明显各扣2分(4分);
3.信息报送(14分)
未指定信息联络员并向地区应急办报备的扣1分,信息联络渠道不畅通扣2分;未完成日报信息按漏报天数扣分(5分);
未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扣2分;未及时通过应急系统报送突发信息并电话告知扣4分。
风险防范与预警排查(14分)
1、无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的扣3分,未公布风险源、隐患目标的扣2分;未进行跨部门会商、通报的扣2分。
2、未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扣2分;信息发布渠道单一、内容不准确扣2分;未开展针对性预防工作扣3分。
5.应急处置(14分)
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扣8分;未进行善后处置、事件调查、事件评估、恢复重建工作扣6分。
6.宣传培训(12分)
未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宣传活动各扣3分(6分),宣传培训成效不明显扣2分;未设立应急管理网页扣2分,未
及时更新宣传应急管理网页扣2分。
7.应急系统使用(8分)
未做好应急系统的专题数据(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物资储备库、危险源与防护目标)上传更新、日常工作各扣3分(6分);未按照要求配备应急专网计算机扣2分;
8.其他工作(8分)
未落实行署和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扣4分;未按时上报应急管理相关文字材料扣4分。
附:表二
阿勒泰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其他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项目内容得分备注
1.组织管理(10分)
未及时调整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扣4分;未指定应急管理分管领导、工作科室各扣2分(4分);工作业务不熟悉扣2分。
2.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22分)
1、未及时编制、修订本领域应急预案扣4分,预案操作性不强扣4分;未按要求向地区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子预案,并配合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修订完善相关预案扣2分;未指导督促下属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备案扣2分。
2、未组织或参与应急演练扣5分,应急演练资料不全扣5分;
3.信息报送(12分)
未向地区应急办指定信息联络员扣1分,信息联络渠道不畅通扣2分;未完成日报信息按漏报天数扣分(5分);未及时通过应急系统报送突发信息并电话告知扣4分。
4.风险防范与预警排查(16分)
1、未组织开展行业隐患排查工作扣3分;未对重点危险源进行分类统计和整改扣3分。
2、未做好本行业系统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扣4分;未及时向地区应急办和对应专项指挥部报送预警信息扣3分;未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扣3分。
5.应急处置(12分)
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处置措施扣6分;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未协助专项指挥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扣6分。
6.宣传培训(14分)
未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活动扣8分;未将应急管理纳入本行业学习培训内容扣6分。
7.其他工作(14分)
未落实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安排事项扣4分;未能按时上报应急管理相关文字材料扣4分;无专人负责应急平台系统日常工作使用扣3分;未能做好应急相关信息等数据收集上传工作扣3分。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2014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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