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区2011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地区2011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地区2011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1年9月16日

地区2011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工作水平,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发展“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保障落实,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县级人民政府主导、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实现县、乡(镇)人民政府有专门机构、专职领导干部,行政村组织有专职人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二)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网络覆盖全部乡(镇)和行政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农村地区得到广泛实施,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明显提高。

(三)农村客运进一步发展。基本实现所有乡(镇)、92%的建制村通班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现象明显减少,农民群众出行便捷、安全。

(四)公路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县道、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交通管理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安装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基础建设明显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农村地区翻车、坠车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五)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县城和县级市市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违法占道和乱停车现象得到遏制,公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减少,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明显下降。

2011年,吐鲁番市、鄯善县保持“国家级平安畅通县(市)”等级,托克逊县达到“国家级平安畅通县(市)”等级。

三、组织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行署决定调整地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市)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帕尔哈提·伊布拉音(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何远新(地区安监局局长)

木合塔尔·买提甫(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师小华(地区发改委主任)

王甫志(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其军(地区监察局局长)

买买提·尔西(地区安监局副局长)

外力·阿不来孜(地区卫生局局长)

谢继强(地区工商局局长)

冯春明(地区经贸委主任)

马少华(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阿不力孜·阿不力米提(地区农业局纪检组长)

王勇(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阿不力米提·卡德尔(地区农机局党组书记)

刘军(地区教育局纪检组长)

葛焕成(地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德荣(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刘勇(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钊(吐鲁番市副市长)

周淑贤(鄯善县副县长)

朱国峰(托克逊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木合塔尔·买提甫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勇同志兼任。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县(市)、乡(镇)两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同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村委会工作职责,并配备专门的安全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基本财政保障,解决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经费问题。

2、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县(市)、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网络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地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明确年度任务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要根据本地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城、县级市城市建成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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