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副主席靳诺、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在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乌政办〔2011〕280号
颁布日期:2011-07-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副主席靳诺、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在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的通知

乌政办〔2011〕280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副主席靳诺、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在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1〕2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关于印发自治区副主席靳诺、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在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新政办明电(2011)26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6月16日,自治区召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靳诺、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在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副主席靳诺

(2011年6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报总结自治区2009年底前实名登记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刚才,新疆大学、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喀什地区行署公署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财政厅负责同志分别解释了有关政策;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做好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进一步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的讲话对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很强的政策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希望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强调三点:

一是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校毕业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生力军。现在距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时间紧迫,任务很重。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这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的讲话精神,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会后,各地要尽快将这次会议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向党委、政府做专题汇报,并召开工作会议,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高校也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院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做好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并积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力争在源头上尽可能多地促进毕业生就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和就业矛盾。

二是认真抓好国家和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各地要把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这个自治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就业工作的首要目标,纳入重要议程,尤其是明年5月以前、力争今年底前基本实现2009年底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这是硬任务、硬目标、硬指标。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同志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了郑重承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层层负责,明确任务和分工,确保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大对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要大力宣传各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各高校“一把手”要亲自抓,招生、教学、就业等机构要配合联动,共同指导和帮助毕业生就业。

三是认真抓好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一要强化就业观念教育。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了解国情、了解社会,正确认识就业形势,转变就业择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到基层、边远艰苦地区就业,丰富阅历,磨练意志,培养品质,增长才干,报效祖国。二要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要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措施,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发布、岗位信息、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三要将家庭贫困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实施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切实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同志们,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2011年22项民生工程中的核心工程。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在认真做好今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时,要想方设法、多渠道地促进2009年底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让我们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对党、对人民和对高校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地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在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

(2011年6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做好我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刚才,新疆大学、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喀什地区行政公署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财政厅负责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自治区副主席靳诺同志还将提出工作要求,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事关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其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强化目标责任,采取各种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保持在70%左右,年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保持了基本稳定,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依然很大,结构性矛盾突出,稳定就业难的态势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一是高校毕业生总量增加,就业压力增大。预计“十二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年均规模将达到8万人以上;今年我区应届高校毕业生达7万人,加上历年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压力巨大。二是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与市场需求不适应的结构性矛盾突出。随着我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对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而部分高校专业设置和培养模式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脱节。一些高校毕业生专业背景、知识结构、技能水平和择业观念不适应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导致“招人难”和“就业难”同时并存。三是公共就业服务尚不能满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需要。目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还比较单一,提供给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资源不足,质量不高,难以满足高校毕业生求职的需要。与此同时,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还不够规范,虚假信息、就业歧视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工作亟待加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去年下发的新党发18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实现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年底就业率不低于85%的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千方百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解决就业,首要问题是创造就业岗位。要通过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围绕就业谋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要落实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发展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知识和技术专长的就业岗位。要大力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战略,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步伐,带动生产型企业就业岗位增长,努力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模。要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牧业等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要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的就业岗位,增加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在安排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产业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扩大就业需要,更好地发挥投资对就业的带动作用。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城乡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不仅是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根本途径,也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区城乡基层急需各类人才,要畅通面向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研究制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激励性政策,解决他们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使高校毕业生真正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要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进一步落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对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具有广阔空间和潜力。要切实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政策,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完善社会保险的衔接办法,使高校毕业生能够在企业、社会团体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合理流动。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进一步简化就业程序,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学历层次较高,具备专业知识,是创业的主要群体。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促就业,不仅有利于在经济发展中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也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就业观念转变,将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与增加就业更好地结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创业促就业工作力度,使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并带动更多人就业。要坚持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注册资本“零首期缴纳”、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经营场地、创业奖励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使每一位想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到相关政策扶持。高校要广泛开展创业教育,并纳入学分管理,通过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和举办创业讲座竞赛,激发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热情。要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使毕业生掌握创业必备的知识和技巧,理性面对创业风险和挑战,提高创业能力。要强化创业服务,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服务体系范围,使每一位有创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完善的创业服务,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要加大创业载体建设力度,抓紧建设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要通过多种形式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稳定灵活就业,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五)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要调动全社会行业、企业、高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根据产业发展布局,围绕企业对岗位技能的新要求,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合理安排适应岗位需求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和教学方法,使每一位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都能通过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特别是要用足用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

(六)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帮扶机制。有效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明显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各高校要开设专门的就业指导课程,将就业指导与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与规划学生职业生涯相结合,与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相结合,增强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帮助其提高求职的能力。在继续开展专场招聘会、供求洽谈会和组织企业进校园招聘等常规服务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启就业服务的新途径、新功能、新方法,尤其要适应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大力发展网络就业服务,提高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同时要加强网络招聘信息的监督管理,规范网络招聘求职行为。加强就业见习。要鼓励和扶持一批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就业见习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见习机会,使每一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参加就业见习。要继续抓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将其纳入各地就业援助体系,通过实施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开发和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简化工作程序,方便毕业生享受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七)继续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制度改革。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高校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认真做好相关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高校要合理定位,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努力克服同质化的倾向,争取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培养出适应市场需要的人才。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以满足需求、提高质量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习实训力度,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规模,使人才培养规模、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全力以赴,确保完成2009年底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任务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2009年底前7.5万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5月底已实现就业48273人,占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总数的63.36%,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稳定就业的基础不牢固。在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自主创业实现相对稳定就业的只占29.96%,比例还比较低。二是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到各类企业就业5222人,仅占就业人数的10.81%。从去年开展的2011年、2012年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摸底调查和预测情况看,企业岗位需求有43万个,说明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还有很大空间;同时,目前部分行业、企业出现用工短缺现象也验证了这一点。三是基层项目等政策性就业安置比重高。各地通过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村官等项目实现就业21373人,占就业人数的44.27%。基层项目就业从根本上讲都是阶段性就业、暂时性就业,还将面临再次就业问题。四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南疆三地州就业工作进展较慢,特别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就业任务仅完成36.5%。这项工作越往后难度越大,真正的攻坚现在才开始,任务相当艰巨。

明年5月以前、力争今年底前基本实现2009年底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一项硬任务、硬目标和硬指标,已将此目标任务作为22项民生工程一项重要内容,并向全区各族人民作出承诺。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筹划组织,周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分类施策,上下联动,层层负责,全力以赴地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一是解决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在自治区层面,绝对数比较大,但分解到各地州市、县(市),数量不太大。两年内能不能完成任务,责任在地州市、县(市)政府,各地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地完成既定目标;完不成任务的,自治区将追究相关责任。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将南疆三地州和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抓紧做好。在就业资金安排、培训能力建设和制定就业援助政策时,要向南疆三地州倾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组织动员各类企业在南疆三地州开展各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帮助协调对接,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而这需要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三是要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央驻疆企业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发挥骨干、表率作用,吸纳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女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四是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2009年底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支援省市培养计划任务。要从现在开始,派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地州市、县(市)要逐个落实工作岗位,确保他们回来后尽快就业。五是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现在距离2011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基本解决2009年底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剩余时间也不多了。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

(一)要切实把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上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相关部门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各高校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招生、教学、就业、学生工作等机构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国发〔2011〕16号、新党发〔2010〕18号、新党发〔2009〕11号等文件中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扶持政策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操作办法,抓好贯彻落实,该享受的一项不能漏掉,该减免的一分钱不能多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促进效应。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将新增财力着力向就业工作倾斜,更加突出就业优先的战略地位,全力保障促进就业所需资金,并随财政收入增长相应增加投入。要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资金,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功能。自治区已明确承担的资金,要早安排,尽快下拨。要切实加强就业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克扣就业专项资金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使用民汉多种语言文字,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既要让每一位毕业生知晓各项优惠政策,增强其就业创业的主动性,还要让各类用人单位了解掌握各项优惠政策,增强其吸纳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要大力宣传和树立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企业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更多的毕业生扎根基层,建功立业。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转变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择业观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念,积极与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要求相适应。

(五)加强督查和指导。今后,自治区对各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将每月通报一次,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次。同时,对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年底就业率不低于85%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年下半年,自治区还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做得不好的进行批评和督导。

同志们,做好今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09年底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地做好今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09年底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新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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