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颁布单位:浙江省体育局文号:浙体政〔2015〕220号
颁布日期:2015-07-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浙体政〔2015〕220号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规定和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省体育局对2015年5月31日以前制定的5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暂予保留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暂予保留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于2015年10月底完成修订。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浙江省体育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浙江省体育局暂予保留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浙江省体育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体育局

2015年7月13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