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嘉兴市本级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的通告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文号:嘉政发〔2013〕46号
颁布日期:2013-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嘉兴市本级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决定从2013年4月19日零时起,暂停市本级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关闭市本级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具体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关闭后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由工商部门督促市场主办方开展全面的清扫和封闭管理,卫生部门牵头开展全面消毒工作。

三、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关闭后在市场内滞留的活禽,由各地负责统一收集,农经部门负责做好无害化处理。

四、暂时停止外来活禽进入市本级的备案和报验,具体工作由农经部门负责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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