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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嘉兴市本级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的通告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 文号:嘉政发〔2013〕46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嘉兴市本级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决定从2013年4月19日零时起,暂停市本级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关闭市本级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具体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关闭后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由工商部门督促市场主办方开展全面的清扫和封闭管理,卫生部门牵头开展全面消毒工作。
三、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关闭后在市场内滞留的活禽,由各地负责统一收集,农经部门负责做好无害化处理。
四、暂时停止外来活禽进入市本级的备案和报验,具体工作由农经部门负责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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