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商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重庆市商业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商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渝商委办发〔2012〕95号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商贸流通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商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就加强我市商业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商业文化,是指蕴含在商贸服务活动中的价值观念、精神追求、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审美趣味、伦理规范及其表现形态的总称,包括商业价值观、商业物态文化、商业品牌文化、商业营销文化、商业伦理文化、商业环境文化、商业行业文化、商业企业文化等等。商业文化作为商贸服务业的灵魂和软实力体现,在凝聚商贸价值、丰富商贸内涵、提升商贸品味、塑造商贸形象、增进商贸效益等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市商贸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商业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各地对商业文化建设更加重视,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商业文化建设在一些商贸行业和企业推进较好,商业文化因素已更多融入商贸服务之中。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商业文化建设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发展不平衡、层次不够高等问题,不能适应打造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购物之都”、“美食之都”,实现商贸流通现代化的要求。各地要深化对加强商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我市商业文化的繁荣发展。

二、总体要求

我市商业文化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大商贸、大市场、大流通的要求,适应商贸服务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紧紧围绕“一保二建三打造”这一中心,大力实施商业文化建设系统工程,以商业价值观为灵魂,以商业物态文化为载体,以商业品牌文化为标识,以商业伦理文化为规范,以商业营销文化为手段,以商业环境文化为条件,不断丰富商贸服务业的文化内涵,提升商贸服务业的文化品质,树立商贸服务业的文化形象,促进我市商贸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打造长江上游地区的“会展之都”、“购物之都”、“美食之都”,建设商贸物流中心,实现流通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三、重点任务

(一)铸造商业文化精神。积极培育重庆商业人文精神,充分体现人类社会所共有的真、善、美的价值追求,深入挖掘巴渝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积淀,从中华民族数千年“厚德载物”的商业文化传统中汲取营养,学习借鉴西方商业文化中重契约、重规则、重服务的先进理念,突出反映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内在要求,增强商贸行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打造商业文化载体。更加注重商品的名称、外观、包装、款式等所蕴含的文化内容,增强商品的文化属性。进一步优化和美化店名店招、商品陈设、内部装饰和商业设施,营造优美、愉悦、方便的购物环境;通过科学的规划布局,整体的景观打造,独特的建筑风格,浓厚的商业氛围等要素,实现我市商圈、商业街、商业中心、商场等等商业设施的上档升级。

(三)培育商业文化品牌。加强对商标、商号、商誉等品牌形象的建设,大力提升文化品味。着力改变我市商贸服务领域“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凤毛麟角的局面,培育一批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大影响力的商贸服务品牌。大力挖掘、保护和宣传“巴渝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促进“老字号”的传承与发展。大力引进国际一线知名品牌及其品牌文化。

(四)规范商业文化伦理。发扬“重道尚义、义利兼顾”的优秀商业文化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我市商贸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大众民生。建立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商业道德体系,通过行业自律、文明示范、制度约束等措施,形成健康良好的行业风气。构建文明和谐的内部关系,防止恶意和不正当竞争,促进行业共同发展。

(五)开展商业文化营销。创新营销方式,推动文化营销,实现以“产品”、“价格”、“渠道”为中心的传统营销组合到以顾客为中心的“消费者至上”营销的转变。综合运用商业广告、现场展示、营销礼仪、语言技巧、公共关系等多种营销手段和策略,激发消费欲望,达到营销目的。树立“营销即服务”观念,强化服务功能,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优质服务,达到最佳服务境界。

(六)优化商业文化环境。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为商贸服务业发展提供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条件。优化制度环境,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确保商贸服务业稳定、规范运行。优化消费环境,充分发挥商业文化对消费文化的适应、引领作用,把握消费意向,汇集消费群体,创新消费模式,满足消费需求,营造有利于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把商业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推动制定商业文化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意见,通过规划引导、政策配套,加大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将商业文化建设纳入商贸工作考核范畴,落实资金和人员,推动商业文化发展。

(二)发挥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商贸行业、企业在商业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和主战场作用,商贸行业协会要加强独具特色的行业文化建设,以凝聚人心,树立形象,扩大影响。商贸流通企业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打造丰富多彩企业文化,增强文化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引导社会参与。动员和汇集各方面力量,通过加强理论研究、搞好宣传推广、组织展会论坛、编辑出版丛书、实施主题活动、开展竞赛培训等多种形式活动,搭建公众参与商业文化建设的平台,助推商业文化的发展,营造商业文化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融合借鉴。加强商业文化与科技信息、旅游娱乐、文化创意等相关领域的交流和融合,增强商业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以开放的姿态,学习借鉴商业文化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有选择性地引进国外的先进商业文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运用,丰富和发展我市的商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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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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