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关于《2013年上海市审批一、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执行标准》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体育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体育局关于《2013年上海市审批一、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执行标准》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印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3〕177号),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以比赛起始时间为准),在此之前本市仍执行“沪体竞〔2013〕216号”文件规定。

经研究,对《2013年上海市审批一、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执行标准》(沪体竞〔2013〕216号)文件中“游泳项目赛事”作如下补充规定:

1.上海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

2.上海市中学生游泳锦标赛;

3.上海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暨青少年十项系列赛游泳比赛总决赛;

4.上海市中小学游泳锦标赛。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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