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温州市市民信箱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温州市市民信箱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温政办〔2007〕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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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9-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温州市市民信箱的通知
温政办〔2007〕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创新行政管理服务方式,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稳步实施,全市政务网络、电子办公平台、各部门局域网、政府互联网站群等方面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为进一步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健全阳光政务运行机制,更好地实践以人为本的理念,我市将启动市民信箱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市民信箱是市政府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实名制大型电子邮件系统,是市政府各部门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具有公益性、权威性、可信性、安全性的特点。政府免费为市民开设与其真实身份相对应的互联网电子邮箱,通过邮箱免费为市民提供各类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和服务。
市民信箱首期建设目标开通20万个免费信箱,提供以下4项服务功能:
(一)个性化信息服务。部分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将与市民个人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整合,然后主动发送到市民个人信箱中。市民无论身处何处,都能及时获知相关信息。
(二)公共信息服务。将各种政务公开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进行分类组织,供市民自由选择订阅,登录市民信箱即可在第一时间便捷获取自己所关心的最新信息。
(三)网上办事服务。利用市民信箱的“电子身份证”功能,为市政府各部门提供的网上办事服务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支持市民在线提交办事申请,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到市民信箱。
(四)政府与公众互动服务。市民信箱为政府和公众之间提供了一种双向、可信、便捷、低成本的信息沟通方式。通过市民信箱,可以宣传、解读最新政策,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受理市民投诉、咨询,广泛听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意见。
二、部门责任
(一)首批推出8项个性化信息服务项目,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相关内容:
1.劳动保障方面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市劳动保障局);
2.机关工作人员统发工资单(市人事局);
3.交通违法记录(市交警支队);
4.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电费账单(温州电业局);
6.水费账单(市水务集团);
7.管道燃气费核对单(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8.电话、小灵通、宽带等费用账单(电信温州分公司)。
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实名制市民信箱,不断推出更多的个性化服务项目,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合理需求。
(二)首批推出8类公共信息订阅服务内容,包括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人事任免、办事信息、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生活指南等,由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提供内容支撑。
(三)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实名制市民信箱的条件,积极开展面向市民的网上办事业务,已开通的网上办事项目,应逐步调整为采用依托市民信箱的网上身份认证方式。
(四)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通过市民信箱开展在线交流、网上调查、网上意见征集、网上听证、网上群众评议等互动活动。
(五)市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市民信箱,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立统一规范的领导信箱和网上投诉咨询信箱,并认真做好群众网上来信的办理工作。
三、信箱推广
(一)市民信箱的受理登记主要依托电信温州分公司的各营业网点,市民可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在全市各电信营业网点申请开通信箱。电信温州分公司的现有电话、宽带、小灵通用户,可在实名的基础上,直接开通市民信箱。
(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各部门办公室负责集中受理本地区、本部门公务员信箱登记申请,统一汇总后到市政府办公室办理。
(三)市各有关单位前期应组织开展一些宣传推广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并进行集中受理。市级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市民信箱的宣传推广工作。
四、工程实施
(一)市民信箱建设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电信温州分公司协助实施。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指导和协调,电信温州分公司负责市民信箱系统的开发建设。工程建设完成后,委托电信温州分公司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用户受理和用户服务。
(二)办好市民信箱,是转变工作作风、塑造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城市信息化综合水平的有效手段。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规划,积极配合,共同抓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使市民信箱真正成为政府服务公众的重要窗口。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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