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停止执行、修改和保留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停止执行、修改和保留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3-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停止执行、修改和保留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牡政发〔20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工业立市”战略,深入开展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979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止)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应予停止执行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136件,应予修改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67件,应予保留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78件。经2004年2月16日第13届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停止执行、修改和保留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对这次清理公布列入停止执行目录的文件,要立即停止执行;对列入修改目录的文件,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文件修改工作,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充分进行协调论证,并于2004年4月底前上报修改草案,保证文件修改任务尽快完成。
附件:1.停止执行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136件)
2.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67件)
3.保留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78件)
二○○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1:停止执行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136件)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日期文号说明
1牡丹江市区公有房产统一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4月9日牡政发〔1987〕25号被《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代替
2牡丹江市城镇单位自管房产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12月15日牡政发〔1987〕86号被《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代替
3进一步下放企业干部人事管理自主权的有关规定1988年7月4日牡政发〔1988〕44号被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代替
4关于巩固完善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意见1990年3月3日牡政发〔1990〕20号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三乱”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金整办发〔1999〕2号)代替
5牡丹江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若干规定1990年4月24日政府令第1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代替
6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基金管理办法1990年5月11日牡政办发〔1990〕54号与《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黑财企〔2001〕29号)不相适应
7牡丹江市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几项规定1990年6月7日牡政办发〔1990〕63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不相适应
8关于整顿粮油市场、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通知1990年6月23日牡政发〔1990〕52号与现行粮食流通体制政策不相适应
9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农村劳动积累工兴修水利规定》具体办法1990年7月21日牡政发〔1990〕60号与国家现行“两工取消”政策不相适应
10关于转发在全市实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报告的通知1990年8月24日牡政办发〔1990〕79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代替
11牡丹江市市区实行通邮妥投办法1990年11月12日牡政办发〔1990〕108号被《黑龙江省邮政条例》代替
12牡丹江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991年1月4日牡政发〔1991〕1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相适应
13关于加强医药品供销的通知1991年4月2日牡政办发〔1991〕49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代替
1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首批噪声控制区的通告1991年4月10日噪声控制区范围需要调整
15关于深入抓好殡葬的通知1991年4月20日牡政办发〔1991〕59号被《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代替
16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首批烟尘控制区的通告1991年8月10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的通告》代替
17牡丹江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基金管理办法1991年9月10日牡政发〔1991〕39号与国家现行企业工资基金管理政策不相适应
18牡丹江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1991年9月16日牡政发〔1991〕51号与《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9关于实施《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办法1991年10月25日牡政发〔1991〕43号被市委、市政府《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牡发〔2001〕14号)代替
20关于加强录像机市场管理规定1992年2月11日牡政办发〔1992〕11号存在行业垄断,阻碍经济发展
21牡丹江市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暂行规定1992年5月4日牡政发〔1992〕12号与《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黑科发〔2001〕17号)不相适应
22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二批噪声控制区的通告1992年8月7日噪声控制区范围需要调整
2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二批烟尘控制区的通告1992年8月7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的通告》代替
24牡丹江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管理办法1992年9月24日牡政发〔1992〕38号被《牡丹江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牡政发〔2003〕11号)代替
25牡丹江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992年12月12日牡政发〔1992〕46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不相适应
26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卫生救护训练的报告的通知1993年3月22日牡政办发〔1993〕13号被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红一字〔2001〕44号)代替
27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封山育林的通告1993年4月1日与国家封山育林技术规程不相适应
28牡丹江市区城市建筑物通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4月15日牡政办发〔1993〕28号与《黑龙江省发展和保护邮电通信条例》不相适应
29关于深入贯彻省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的几点意见的通知1993年4月23日牡政办发〔1993〕23号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30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三批烟尘控制区的通告1993年5月3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的通告》代替
31关于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决定1993年5月12日牡政发〔1993〕25号被市委、市政府《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牡发〔2001〕14号)代替
3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1993年9月30日牡政办发〔1993〕74号被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代替
33牡丹江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1993年10月5日牡政办发〔1993〕76号被《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代替
34关于巩固和加强国有粮店主渠道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年10月15日牡政办发〔1993〕72号与现行粮食流通体制政策不相适应
35关于加强地产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年10月19日牡政办发〔1993〕79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代替
36鼓励治理开发小流域若干政策的规定1994年1月10日牡政发〔1994〕4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不相适应
37关于罚没等物资实行公开拍卖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10日牡政办发〔1994〕6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代替
38关于市区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动迁安置的有关规定1994年4月9日牡政发〔1994〕20号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39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三批噪声控制区的通告1994年5月1日噪声控制区范围需要调整
40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四批烟尘控制区的通告1994年5月1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的通告》代替
41牡丹江市地名管理办法1994年7月1日牡政发〔1994〕45号被《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代替
42关于多种渠道增加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的若干规定1994年7月12日牡政发〔1994〕42号与国家现行教育投入政策不相适应
43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兴办经济实体暂行办法1994年7月7日牡政办发〔1994〕66号与驻外机构职能不相适应
44关于加强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1994年8月22日牡政办发〔1994〕74号被《黑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代替
45关于调整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集中供热费补贴标准的通知1994年10月30日牡政办发〔1994〕95号被《牡丹江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集中供热费补贴暂行办法》(牡政发〔1998〕37号)代替
46牡丹江市关于加强统计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1994年11月21日牡政办发〔1994〕109号被《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代替
47牡丹江市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1994年12月1日牡政发〔1994〕71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代替
48牡丹江市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管理的暂行规定1994年12月20日牡政发〔1994〕76号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55号)代替
49牡丹江市国有(集体)中小型企业民营化规范办法1995年1月3日牡政发〔1995〕1号被《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代替
50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办法1995年2月20日政府令第1号与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51牡丹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1995年3月1日政府令第2号被《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代替
52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几项规定的补充通知1995年3月13日牡政办发〔1995〕15号被《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代替
53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决定1995年4月20日牡政发〔1995〕28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代替
5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五批烟尘控制区的通告1995年5月10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的通告》代替
55牡丹江市国有工业企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试行办法1995年5月11日牡政发〔1995〕36号被《牡丹江市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牡政发〔1997〕59号)代替
56牡丹江市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1995年5月12日牡政发〔1995〕31号与国家和省的残疾人优惠政策不相适应
57牡丹江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1995年5月17日牡政发〔1995〕32号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不相适应
58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1995年6月1日牡政发〔1995〕40号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代替
59关于转发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报告1995年6月2日牡政办发〔1995〕41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代替
60牡丹江市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6月5日牡政发〔1995〕43号与现行机构设置不相适应
61牡丹江市改革收费管理体制实施方案1995年6月5日牡政发〔1995〕43号与现行机构设置不相适应
62关于加强土地申报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年6月19日牡政办发〔1995〕43号被《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代替
63关于对依法扣押、罚没抵债机动车辆处理和转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7月5日牡政办发〔1995〕48号被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代替
64牡丹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5年7月26日政府令第5号被《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代替
65牡丹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5年7月26日政府令第6号被《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代替
66牡丹江市特种服务业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9月6日政府令第7号与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67关于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若干意见1995年9月11日牡政发〔1995〕58号与国家现行破产政策不相适应
68关于在职职工缴纳残疾人福利基金的决定1995年10月5日牡政发〔1995〕60号被《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代替
69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的通告1995年10月15日与《黑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70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暂行办法1996年1月17日政府令第1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代替
71牡丹江市个体医疗机构管理办法1996年3月10日牡政发〔1996〕16号被《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代替
72牡丹江市对外商投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若干规定1996年3月23日牡政发〔1996〕25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代替
7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主要街路灯饰建设管理的通告1996年5月6日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74关于拍卖五荒土地使用权实施最低限价的通知1996年6月10日牡政办发〔1996〕48号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75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告1996年6月20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代替
76牡丹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办法1996年7月21日牡政办发〔1996〕76号被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代替
77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1996年7月23日牡政发〔1996〕46号被《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办法》(牡政发〔1998〕47号)代替
78牡丹江市城镇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法1996年8月5日牡政发〔1996〕49号与《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不相适应
79关于加快农业六大主导产业产业化的优惠政策1996年11月19日牡政发〔1996〕65号被《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若干意见》(牡政发〔2003〕2号)代替
80关于印发种植业等六大主导产业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1996年12月16日牡政发〔1996〕85号被《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若干意见》(牡政发〔2003〕2号)代替
81牡丹江市城市煤气安全管理规定1996年12月28日牡政发〔1997〕6号被《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代替
82关于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规定1997年3月10日牡政发〔1997〕16号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代替
8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的通告1997年3月10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市区取用地下水的通告》代替
8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无黑烟控制区的通告1997年3月20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的通告》代替
85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的通告1997年3月21日被《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条例》代替
86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意见1997年4月17日牡政办发〔1997〕45号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不相适应
87牡丹江市测绘管理办法1997年4月30日牡政发〔1997〕39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代替
88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1997年7月8日牡政发〔1997〕46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代替
89关于加快市区煤气进户工程建设的通告1997年7月8日与《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90关于进一步拓宽帮困和再就业资金筹集渠道的通知1997年10月6日牡政发〔1997〕64号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代替
91牡丹江市餐饮业等级管理办法1997年10月20日牡政办发〔1997〕102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代替
92牡丹江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1997年11月20日牡政发〔1997〕76号被《黑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代替
93牡丹江市职工教育暂行规定1997年12月5日牡政发〔1997〕81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相适应
9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动迁房屋拆除管理的通告1998年3月17日被《牡丹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牡政发〔2002〕11号)代替
95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建无黑烟控制区的通告1998年3月28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的通告》代替
96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意见1998年4月20日牡政办发〔1998〕35号与现行机构设置不相适应
97牡丹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老干部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5月13日牡政发〔1998〕40号被《牡丹江市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牡政发〔2001〕38号)代替
98牡丹江市殡葬管理规定1998年5月18日牡政办发〔1998〕45号被《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代替
99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换发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公告1998年5月26日与国家现行房屋权属登记政策不相适应
100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1998年7月25日牡政办发〔1998〕69号被《牡丹江市社区体育管理办法》(牡政发〔2002〕29号)代替
101牡丹江市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制度实施办法1998年8月3日牡政办发〔1998〕71号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代替
102关于印发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1998年8月19日牡政办发〔1998〕75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代替
10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日照市场和照庆市场调整搬迁的通告1998年9月10日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04转发关于进一步整顿净化我市矿泉水市场的意见的通知1998年9月25日牡政办发〔1998〕82号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05牡丹江市统计调查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0月28日牡政办发〔1998〕88号与涉外项目统计调查审批权限不相适应
106牡丹江市经纪人管理办法1998年10月29日牡政办发〔1998〕89号被国家工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代替
107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1998年10月30日牡政办发〔1998〕91号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55号)代替
108牡丹江市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11月13日牡政办发〔1998〕94号被《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代替
109关于进一步强化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意见1999年1月19日牡政办发〔1999〕4号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不相适应
110牡丹江市市区住房售后管理办法1999年3月1日牡政发〔1999〕11号被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代替
111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铁北无黑烟控制区的通告1999年4月7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的通告》代替
112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告1999年5月13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代替
113关于进一步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决定1999年7月15日牡政发〔1999〕35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代替
11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户外条幅广告设置实行统一管理的报告的通知1999年10月11日牡政办发〔1999〕70号被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代替
115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四批无黑烟控制区的通告2000年3月6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的通告》代替
116转发市房产局关于加大我市住宅小区治理改造工程力度意见的通知2000年4月24日牡政办发〔2000〕42号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17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我市市区治理高架污染点源拆除大烟囱实施方案的通知2000年6月21日牡政办发〔2000〕55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代替
118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0年6月22日牡政办发〔2000〕56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代替
119转发市煤炭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执行煤炭经营管理办法依法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年6月28日牡政办发〔2000〕58号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市场管理的通告》代替
120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生猪等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通告2000年7月6日被《牡丹江市区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牡政发〔2002〕32号)代替
121牡丹江市区临街旧楼房实施戴帽穿衣改造工程暂行办法2000年7月11日牡政发〔2000〕33号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22牡丹江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2000年8月8日牡政发〔2000〕40号被原国家计委《城镇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代替
123牡丹江市招商引资奖励规定2000年8月16日牡政发〔2000〕44号被市委、市政府《牡丹江市招商引资奖励规定》(牡发〔2003〕3号)代替
12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煤炭市场的通告2000年9月15日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市场管理的通告》代替
125关于控制原煤散烧推广型煤或其它清洁燃料工作方案2000年10月8日牡政办发〔2000〕83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代替
126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原煤散烧推广型煤或其它清洁燃料的通告2000年10月9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代替
127关于解决国有粮食零售网点房屋使用、动迁等问题的通知2000年10月24日牡政办发〔2000〕87号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28牡丹江市市区道路和交通管理规定(试行)2000年11月29日牡政发〔2000〕64号被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代替129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农资经营市场管理的通告2000年12月27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代替
130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1年1月2日牡政发〔2001〕2号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不相适应
131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工作方案2001年3月12日牡政办发〔2001〕9号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32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市区汽车维修市场秩序的通告2001年3月22日被《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代替
13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牡丹江大桥至橡胶坝坝址处河道实施全面整治的通告2001年4月12日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134牡丹江市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6月13日牡政发〔2001〕21号被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代替
135牡丹江市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8月8日牡政发〔2001〕24号与《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不相适应
136牡丹江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01年8月30日牡政发〔2001〕25号被市政府《关于修改〈牡丹江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牡政发〔2003〕4号)代替
附件2: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67件)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日期文号说明
1牡丹江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试行方案1989年4月22日牡政发〔1989〕2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2牡丹江市幼儿园(班)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6月1日牡政办发〔1989〕53号根据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修改
3关于扩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的通知1992年2月26日牡政办发〔1992〕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改
4牡丹江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试行办法1993年3月18日牡政发〔1993〕8号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修改
5牡丹江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有关劳动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年5月12日牡政办发〔1994〕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6牡丹江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994年12月14日牡政办发〔1994〕115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修改
7牡丹江市出售公有住房办法1995年1月13日牡政发〔1995〕6号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修改
8牡丹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1995年3月6日牡政发〔1995〕19号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修改
9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995年3月31日牡政发〔1995〕25号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
10牡丹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5月10日政府令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修改
11牡丹江市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1995年5月10日牡政发〔1995〕30号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改
12牡丹江市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5年6月24日牡政发〔1995〕46号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修改
13牡丹江市公有住房提租补贴办法1995年8月1日牡政发〔1995〕50号三资企业的外方职工不发给住房补贴的规定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应予修改
14牡丹江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1995年8月1日牡政发〔1995〕6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修改
15牡丹江市关于劳动模范待遇几项规定1995年9月20日牡政发〔1995〕63号根据《黑龙江省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规定》修改
16牡丹江市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6年3月25日牡政发〔1996〕22号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修改
17牡丹江市煤气工程进户安装费用结算办法1996年5月29日牡政办发〔1996〕50号根据《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18牡丹江市城市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6月25日牡政发〔1996〕4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修改
19牡丹江市关于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的几项规定1996年9月1日牡政办发〔1996〕7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
20牡丹江市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查管理办法1996年12月20日牡政办发〔1996〕1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
21牡丹江市建筑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1997年1月1日牡政办发〔1997〕9号根据《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改
22牡丹江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1997年1月21日牡政发〔1997〕7号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23牡丹江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1997年7月23日牡政发〔1997〕50号根据《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改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暂行规定1997年7月27日牡政发〔1997〕51号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
25牡丹江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1997年11月18日牡政发〔1997〕75号根据《黑龙江省劳动预备制度(试行)办法》修改
26牡丹江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1998年7月9日牡政办发〔1998〕56号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27牡丹江市城市渣土排放管理办法1998年7月15日牡政办发〔1998〕59号根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修改
28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契税征收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998年9月11日牡政办发〔1998〕8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修改
29关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的通知1998年9月14日牡政发〔1998〕62号根据《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和《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改
30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治理整顿小锅炉的通告1998年9月22日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31牡丹江市招用工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10月19日牡政办发〔1998〕87号根据《黑龙江省企业招(聘)用职工管理办法》修改
32牡丹江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1998年11月9日牡政发〔1998〕70号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等土地市场规范运行基本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01〕75号)修改
33牡丹江市关于公物处理必须实行公开拍卖的规定1998年11月28日牡政发〔1998〕7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修改
34关于贯彻国发〔1998〕3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1999年3月9日牡政发〔1999〕14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39号)修改
35牡丹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施方案1999年3月30日牡政发〔1999〕17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修改
36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1999年4月15日牡政办发〔1999〕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
37牡丹江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1999年4月16日牡政发〔1999〕22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改〔1999〕第227号)修改
38牡丹江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1999年4月16日牡政发〔1999〕23号〖JP4〗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修改
39牡丹江市航空口岸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4月30日牡政办发〔1999〕32号行政审批项目已取消,需要修改
40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6月24日牡政发〔1999〕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改
41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999年12月17日牡政办发〔1999〕92号根据《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暂停道路运输营运招标的通知》(黑交发〔2001〕121号)修改
42牡丹江市区中环路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1999年12月24日牡政办发〔1999〕93号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43关于加快开放住房市场扩大住房消费的若干意见2000年1月20日牡政发〔2000〕8号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修改
44牡丹江市城市户外广告标志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2000年1月21日牡政发〔2000〕9号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45关于印发加强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的通知2000年1月31日牡政办发〔2000〕7号行政审批项目取消,需要修改
46转发市财政局关于牡丹江市中小企业经济担保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2000年2月1日牡政办发〔2000〕10号出口创汇、替代进口的项目优先予以担保,担保费率取低限的规定违反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承诺的,取消所有不符合SCM协议的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需要修改
47市区剥离企业生活用水实行区域性二次供水实施方案2000年2月29日牡政办发〔2000〕18号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修改
48牡丹江市加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暂行规定2000年3月29日牡政发〔2000〕16号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修改
49牡丹江市旅游业管理规定2000年4月12日牡政发〔2000〕37号根据《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修改
50牡丹江市导游人员管理规定2000年4月20日牡政发〔2000〕38号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改
51转发市财政局关于牡丹江市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0年4月24日牡政办发〔2000〕41号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
52关于加快实施市区旧城改造暂行办法2000年4月25日牡政发〔2000〕2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修改
53牡丹江市推进企业改革盘活土地资产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4月26日牡政发〔2000〕22号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
54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0年5月10日牡政发〔2000〕39号根据《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修改
55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办法2000年5月18日牡政发〔2000〕25号根据财政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修改
56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厕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5月20日牡政发〔2000〕26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
57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市区露天烧烤食品的通告2000年6月20日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58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通告2000年7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
59牡丹江市特殊教育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8月15日牡政发〔2000〕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
60牡丹江市控制城区中小学生辍学的若干规定2000年8月28日牡政发〔2000〕4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61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00年10月16日牡政办发〔2000〕85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黑劳社发〔2000〕11号)修改
62牡丹江市区购房落户实施办法2000年11月3日牡政发〔2000〕51号根据《民法通则》修改
63关于修订市区旅店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2000年12月29日牡政办发〔2000〕10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64批转市计委关于支持鼓励非国有经济上项目的暂行规定的通知2001年1月2日牡政发〔2001〕1号行政审批项目取消,需要修改
65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意见的通知2001年3月26日牡政办发〔2001〕13号根据《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修改
66牡丹江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01年4月30日牡政发〔2001〕16号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67关于划分牡丹江市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的通知2001年11月7日牡政发〔2001〕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
附件3:保留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78件)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日期文号说明
1牡丹江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办法1990年12月10日牡政办发〔1990〕109号与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相一致
2关于加快宜林荒山绿化若干问题的决定1994年3月17日牡政发〔1994〕13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一致
3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人员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1994年9月5日牡政办发〔1994〕83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一致
4牡丹江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劳服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1994年10月27日牡政办发〔1994〕96号与国务院《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相一致
5关于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1996年9月8日牡政发〔1996〕53号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黑发〔2000〕11号)相一致
6关于加强中医工作振兴全市中医事业的决定1997年1月16日牡政发〔199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工作振兴我省中医事业的决定》(黑政发〔1996〕55号)相一致
7关于林业体制改革后加强林业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1997年3月20日牡政发〔1997〕48号与《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相一致
8牡丹江市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管理办法1997年4月25日牡政办发〔1997〕48号与《黑龙江省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工作的意见》相一致
9牡丹江市外经贸企业专业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5月5日牡政办发〔1997〕54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一致
10牡丹江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1997年6月28日牡政发〔1997〕43号与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一致
11牡丹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1997年7月18日政府令第1号与《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相一致
12牡丹江市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1997年9月2日牡政发〔1997〕59号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国有工业企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相一致
13关于改革改制企业安置分流职工的试行意见1997年12月31日牡政发〔1997〕91号与《黑龙江省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相一致
14牡丹江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1998年3月30日牡政发〔1998〕29号与《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国函〔1997〕8号)相一致
15牡丹江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集中供热费补贴暂行办法1998年5月5日牡政发〔1998〕37号与《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一致
16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鸣放礼炮的通告1998年5月8日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相一致
17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办法1998年6月20日牡政发〔1998〕47号与《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相一致
18牡丹江市建设工程实行按质论价规定1998年7月15日牡政办发〔1998〕58号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一致
19牡丹江市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实施管理办法1998年9月21日牡政发〔1998〕64号与科技部《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管理办法》相一致
20牡丹江市竞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1999年1月18日牡政发〔1999〕3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一致
21牡丹江市预算外资金直缴财政专户管理办法1999年2月9日牡政发〔1999〕9号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发〔1997〕29号)相一致
22关于调整出售公有住房政策的通知1999年2月13日牡政办发〔1999〕14号与《黑龙江省关于调整城镇出售公有住房政策的意见》(黑房改字〔1998〕6号)相一致
23牡丹江市实行园林绿化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规定1999年5月27日牡政发〔1999〕31号与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相一致
2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受山洪、泥石流、洪泛威胁群众应急脱险转移工作的公告1999年7月2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一致
25关于转发市畜牧局关于在我市实施动物免疫登记卡制度的意见的通知1999年8月9日牡政办发〔1999〕56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相一致
26牡丹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1999年12月22日牡政办发〔1999〕87号与《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相一致
27牡丹江市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1999年12月23日牡政办发〔1999〕86号与《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相一致
28牡丹江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2000年1月20日牡政发〔2000〕7号与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相一致
29牡丹江市市属骨干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2000年1月27日牡政发〔2000〕5号与《黑龙江省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管理办法》相一致
30牡丹江市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2月1日牡政办发〔2000〕15号与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相一致
31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2000年2月12日牡政办发〔2000〕13号与教育部《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相一致
32市政府紧急重大情况报告暂行规定2000年6月16日牡政办发〔2000〕53号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通知的通知》(黑政办发〔2000〕22号)相一致
3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高架污染点源拆除大烟囱的通告2000年6月20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34牡丹江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2000年8月25日牡政发〔2000〕48号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条例》相一致
35牡丹江市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2000年9月6日牡政发〔2000〕49号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6号)相一致
36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的通告2000年9月8日与《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0号)相一致
37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正三轮摩托车农用三轮车和载客人力车专项整治的通告2000年9月11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一致
38关于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通知2000年10月8日牡政办发〔2000〕84号〖JP2〗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相一致
39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东一步行街管理的通告2000年10月19日与《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黑龙江省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相一致
40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退市区占道电话亭的通告2000年10月27日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相一致
41牡丹江市企业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2000年10月31日牡政办发〔2000〕92号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相一致
42关于调整出售公有住房政策的通知2000年10月31日牡政办发〔2000〕93号与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搞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改〔1999〕43号)相一致
43牡丹江市小型水库、塘坝管理办法2000年11月14日牡政办发〔2000〕95号与《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一致
44牡丹江市区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及有关规定2000年12月12日牡政发〔2000〕65号与《关于下发各市(县)土地平均年产值标准的通知》(黑土资发〔2000〕第36号)相一致
45关于对市内外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受理的通知2001年1月12日牡政办发〔2001〕2号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政策相一致
46关于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2001年4月9日牡政发〔2001〕12号与《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1999〕4号)相一致
47工程项目前期准备费管理办法2001年4月30日牡政发〔2001〕15号与省招商引资和争取项目资金有关政策相一致
48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相关保险工作的通知2001年5月23日牡政办发〔2001〕18号与《黑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规定》相一致
49牡丹江市效能监察办法(试行)2001年6月4日牡政办发〔2001〕23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一致
50牡丹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001年6月12日牡政发〔2001〕20号与《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相一致
51牡丹江市私有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2001年6月27日牡政发〔2001〕22号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相一致
52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辆禁鸣喇叭的通告2001年7月12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相一致
53牡丹江市实行消费者协会会员工程暂行办法2001年8月1日牡政办发〔2001〕27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一致
54牡丹江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2001年8月29日牡政发〔2001〕26号与《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和《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相一致
55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1年9月25日牡政发〔2001〕27号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相一致
56牡丹江市型煤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0月19日牡政发〔2001〕30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相一致
57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燃煤污染的通告2001年11月4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相一致
58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市区放牛河环境的通告2001年11月16日与《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相一致
59牡丹江市市区清运冰雪暂行办法2001年11月27日牡政发〔2001〕35号与《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相一致
60牡丹江市区采暖供热价格定价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1月30日
牡政发〔2001〕36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一致
61牡丹江市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2月10日牡政发〔2001〕38号与《黑龙江省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相一致
62牡丹江市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2001年12月28日牡政发〔2001〕41号与《黑龙江省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相一致
63牡丹江市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2月28日牡政发〔2001〕41号与《黑龙江省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一致
64牡丹江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2月28日牡政发〔2001〕44号与《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相一致
65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易燃易爆气体市场管理的通告2002年2月1日与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相一致
66牡丹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2年4月2日牡政发〔2002〕11号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一致
67牡丹江市修锁业治安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4月12日牡政发〔2002〕12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一致
68牡丹江市区经常性社会捐助管理办法2002年5月20日牡政发〔2002〕15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相一致
69牡丹江市区被拆迁城市住宅房屋评估价格最低限价、非住宅房屋估价和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暂行)2002年5月20日牡政发〔2002〕18号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一致
70牡丹江市区帮扶救助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暂行办法2002年5月31日牡政发〔2002〕20号与国家保障特困职工基本生活,进一步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精神相一致
71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告2002年6月20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72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江南新区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通告2002年6月20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一致
73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2002年6月26日牡政发〔2002〕22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相一致
7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开展统一灭蝇活动的通告2002年7月12日与《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和《黑龙江省预防控制鼠害与卫生虫害管理规定》相一致
75牡丹江市社区体育管理办法2002年9月28日牡政发〔2002〕29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相一致
76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市区取用地下水的通告2002年10月21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相一致
77牡丹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2002年10月28日牡政发〔2002〕31号与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相一致
78牡丹江市市区畜禽屠宰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2日牡政发〔2002〕32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一致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