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老龄办庆祝牡丹江市第二十届老年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老龄办庆祝牡丹江市第二十届老年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8-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牡政办综〔2005〕27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老龄办庆祝牡丹江市第二十届老年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老龄办提出的《庆祝牡丹江市第二十届老年节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八月十六日
牡丹江市第二十届老年节活动方案
(市老龄办2005年8月5日)
为庆祝我市第二十届老年节,让全市老年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全省老年节期间活动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共融共享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通过系列敬老助老活动的开展,提高公民对“发展老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的认识,进一步营造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老年人积极融入社会发展主旋律,为构建和谐牡丹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05年8月至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庆祝活动。
1、节日前夕,各县(市)可采取请主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为老年人点歌、点节目等形式,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之情。
2、老年节期间,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组织老年人举行座谈会、联欢会、舞会、游园会、演唱会等庆祝活动。结合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各地可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各县(市)、区老龄办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丰富老年人的节日生活。要注重老年人的参与面,努力使更多的老年人积极参与活动,感受节日的喜庆气氛。老年节期间,我市将举办第十届老年秧歌大赛、“博爱老年之夜”联欢晚会、庆祝老年节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还将组织老年文艺团体深入社区、厂矿、农村巡回演出。
3、8月30日,我市将召开第二十届老年节庆祝大会暨创建敬老、爱老、助老模范县(市)、区活动表彰大会,对创建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县(市)、区、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单位、模范乡镇(办事处)、模范社区(村)、先进老年人协会、优秀老年人协会会长、重视老龄工作的好领导、先进老龄工作者、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表彰“强化积极老龄化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双向主题教育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孝星标兵”、“阳光老人”等。
(二)宣传活动。
1、各级老龄部门、新闻部门要以老年节为契机,密切配合,使老龄宣传工作有影、有声、有字,广泛宣传老龄化形势、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积极老龄化理念。可以采取专题、专访、专栏等形式,集中开展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宣传,使先进典型进厂、进校、进村、进户,进一步引导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重视和关注老龄事业,增强老年人实现积极老龄化的意识,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2、老年节期间,各县(市)、区要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社区(村)、各单位要展出系列宣传板报。8月26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日,各县(市)、区要开辟宣传一条街,设立宣传站,开办宣传栏,开展助老献爱心活动。市老龄委将在文化广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三)助老办实事活动。
1、老年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点是贫困老人和百岁老人。要对辖区内贫困老人进行一次排查,保证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2、继续开展好助老活动月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农村开展为老年人解一件难事、做一件好事、办一件实事的“三个一”活动,要注重实效性,避免走过场、摆花架,真正使老年人受益。20家市级助老单位将在活动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助老活动。
(四)依法维权活动。
1、老年节期间,市老龄委将召开由维权网络工作人员及老年人代表参加的老年维权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深化维权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对本地、本单位老年维权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要切实采取措施,坚决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由市老龄委牵头,对敬老优待政策中旅游景点门票减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促进敬老优待政策的全面落实。
(五)余热生辉做贡献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抓住老年节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形势报告会、提一个合理化建议等方式,使老年人全面了解我市的政治经济形势,深刻认识近年来我市在各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面临的困难及今后的发展前景,鼓励老年人自觉融入社会,为我市经济发展再做贡献。组织老年人向在外地或国外的儿女、亲朋、学生发一封信,介绍牡丹江优美的风光、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优厚的招商引资政策,欢迎他们到牡丹江投资和发展。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情况统计、上报工作,要注意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在老年人中形成“不做批评家、做建设者”的良好风尚,带动老年人积极投身我市经济发展的热潮中。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老年节期间系列活动的领导,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牡丹江市庆祝第二十届老年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担任,成员为市老龄委各委员及10个县(市)、区主管老龄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主任由市老龄办主任兼任。联系电话:6924830、6935283。
五、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老年人过一个内容丰富、气氛热烈的节日。
(二)各级老龄及涉老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各级老龄办要搞好情况综合,及时上报、发布各类信息,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扩大老龄工作的影响。老年节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总结报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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