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1999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年终督导检查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1999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年终督导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9-1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1999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年终督导检查的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1999]56号
各县(市)区李德馨特急白山政办明电[1999]56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1999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年终督导检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中省直企业:为做好1999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总结评比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1999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年终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检查时间为1999年12月6日至21日。检查县(市、区)、中省直企业各2个组,同时进行。每个县(市、区)各检查4天、中省直企业各检查3天。二、检查内容与范围按照《1999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估体系》中的C级指标,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每个县(市、区)检查政府所在地的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各1所;2个乡(镇)的中学、中心校、村小各1所。企业检查所在地的高中、初中、小学、职业高中各1所;1个林场(厂、矿)的初中、小学各1所。受检的乡(镇)、林场(厂、矿)由市教委确定。三、检查程序与方法1、各县(市、区)、中省直企业在市检前要认真搞好自查,填好责任书指标体系自查报告表、自查报告以及有关数据表,检查时交检查组一式四份。2、县(市、区)政府由主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分别汇报两个系列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中省直企业由主管领导汇报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汇报的内容包括⑴自查情况;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⑶主要经验与体会;⑷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所分担的责任项目完成情况,并将汇报材料交检查组。3、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测试、随访。4、查阅资料。各受检单位要提供与本年度责任书相关的档案资料,并按C级指标归档立卷。5、检查乡(镇)、林场(厂、矿)要听取简要汇报,重点查看受检学校。四、评比与奖励办法今年仍采取检查组与市教委相关科室和部门初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复评,并在这个基础上由市检查评估领导小组审定的办法进行评比,对评为先进的县(市、区)和中省直企业予以表彰。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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