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2003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年终督导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2003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年终督导检查的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2003]104号

为了做好2003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

况的总结评比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03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

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年终督导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3年12月1日至28日。检查组分为县(市)区和中省

直企业2个组。每个县(市)区检查4天,中省直企业各检查

2天。

二、检查内容与范围

检查内容:按照《2003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

书评估指标体系》中A级指标的各项评估要素进行检查。

检查范围: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普通高中、职教

中心、示范性幼儿园各1所;2个乡(镇)的中学、中心校、

村小各1所。受检的乡(镇)由督导检查组确定。

各企业所在地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各1

所,同时对部分普通高中进行办学水平督导评估。

三、检查程序与方法

(一)各县(市)区、中省直企业在市检查组检查前要

认真做好自查,填写好责任书指标体系自查报告表、有关数

据表,并形成自查报告,检查时检查组成员人手1份。同时

提交有关材料软盘1份。

(二)听取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和中省直企业主

管领导关于2003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

的汇报。

(三)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听课、测试、随访等。

(四)查阅资料。各受检单位要提供与本年度责任书相

关的档案资料,并按A级指标各项评估要素归档立卷。

(五)检查乡(镇)时要听取简要汇报,并重点查看受

检学校。

四、评比与奖励方法

按《2003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说明》中的

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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