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1984-0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1984年2月18日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呈请批准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决定:建立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受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林区分院直接领导。

198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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