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韩长赋省长兼任省地方志编委会主任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韩长赋省长兼任省地方志编委会主任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变动,省政府决定由韩长赋省长兼任省地方志编委会主任。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吉政函〔2007〕33号.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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