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南京市惩治卖淫嫖娼暂行办法〉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97-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废止〈南京市惩治卖淫嫖娼暂行办法〉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1997年8月27日在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公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各位委员:

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南京市惩治卖淫嫖娼暂行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委受主任会议委托,对《决定》进行了审查,经与法制室共同研究,我们认为,该《决定》是合适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后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199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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