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财政资助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4-10-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申报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财政资助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杭经技术[2004]459号杭财企一[2004]899号

各区经发局(经贸局、计经局)、财政局,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根据《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财政资助管理办法》(杭经技术[2003]271号、杭财企一[2003]434号)的精神,决定开展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财政资助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杭州市[不包括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的符合资助条件的信息化应用项目。

二、申报时间:11月15日止。

三、申报条件:信息化应用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不低于50万元,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投资额主要包括:企业在实施信息化应用项目时支付的软件、硬件采购费用,网络建设、专业网站服务、系统安全费用,以及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费用。

四、申报材料:

1、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备案登记表,其中2003年已申请财政资助的信息化应用项目,今年继续申请资助的,此次可不附备案登记表(附件1);

2、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3、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2003年度已完成投资的财务清单及记帐凭证复印件(附件3)。申请财政资助的材料要求一式3份,并附软盘,分别上报市经委2份、市财政局1份。具体格式可访问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www.hzjingwei.gov.cn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论坛或技术进步与装备处页面。

4、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总结(附件4);

对于申报的信息化应用项目,市经委将会同市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实施效果及投资情况。

市经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电话:85252014、85252044;市财政局企业一处电话:87819076。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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