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度杭州市广播电视文艺、播音主持、青少节目、学术论文评比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文广新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6-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开展2005年度杭州市广播电视文艺、播音主持、青少节目、学术论文评比的通知

杭文广新宣[2006]4号

杭州文广集团,各市(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

根据《关于开展2005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广局发[2006]8号、浙广学通[2006]1号)精神,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定于2006年3月举行全市广播电视文艺、播音主持、青少节目、学术论文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视文艺奖

1.广播文艺:

(1)音乐节目:形式不限,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2)文学节目:要求同上。

(3)戏曲·曲艺节目:其中戏曲专题和板块节目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和戏曲广播剧时间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可分上、下集;曲艺节目形式不限,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4)长篇连播: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中、长篇评书的连续播讲。选送2集,每集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5)综艺节目:包括专题、板块、文艺晚会等。时间不限,审听6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影视剧录音剪辑列入此项参评。

(6)栏目:时间不限,以文艺内容为主。该栏目要求播出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

要求报送文字材料:⑴年度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含栏目改版创新、安全播出等内容);⑵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⑶若有权威社会调查公司提供的全年收听率报表也应附上;⑷选送年度播出的10个选题;⑸上、下半年代表作的文字稿。

录音材料:上、下半年各1个代表作的录音带;该代表作不得再参评政府奖其他评选项目。

一旦获奖,视为全年度栏目整体获奖。

(7)原创歌曲:要求为本年度创作、播出的新歌新曲。

2.电视文艺:在原有6个子项的基础上增设电视艺术片、电视歌舞、电视原创歌曲、动画节目、电视广告5个子项,与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项对接,共11个子项:

(1)文艺专题片

(2)娱乐性节目

(3)音乐电视(含散文、诗歌等)

(4)综合文艺(含晚会等)

(5)栏目:时间不限,以文艺内容为主。该栏目要求播出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其它报送要求参照广播文艺奖之栏目。

(6)县级电视台文艺节目(含栏目、专题、晚会等)

以上各项均不限定时间长度,审看时间视情况而定。

3、参评指标:

(1)杭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西湖之声、交通之声各送5件,必须保证有4个不同项目;各区县(市)电台各送2-3件,项目任选不得重复。

(2)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送7件、西湖明珠频道送8件,生活频道送5件,必须有5个不同项目,其余任选;影视频道、少儿频道、各区县(市)电视台各送3—4件,项目任选不得重复。

二、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作品奖

1、播音主持作品:包括新闻、专题、文艺、现场直播等,报送时应予注明;同时附上播音员、主持人相应的普通话测试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广播播音:内容不限,时间不超过30分钟;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内容,发音准确、清晰,语速恰当,与节目内容和谐一致,符合播音的基本规律。

(2)广播主持:内容、时间不限;要求参与节目的策划、设计并能正确把握和表达内容,语言准确精练、语速恰当自然,节目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整档节目的内容展示和谐一致、浑然一体。

(3)电视播音:内容不限,时间不超过30分钟;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内容,发音准确、清晰,语速恰当,符合播音的基本规律,播音员的服饰、发饰等应与节目内容和谐一致。没有播音员画面的作品视为自动放弃。

(4)电视主持:内容、时间不限;要求参与节目的策划、设计并能正确把握和表达内容,语言准确精练、语速恰当自然,节目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主持人的服饰、发饰、举止等与节目内容和现场气氛和谐一致、浑然一体。

2、参评指标:

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西湖明珠频道各送4件,杭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西湖之声、交通之声,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影视频道、少儿频道各2件,各区县(市)广播电视台各4件(其中广播2件,电视2件)。

三、广播电视青少节目奖

1、广播青少节目:

(1)专题: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2)栏目: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参照新闻奖中对“栏目”的送评要求。

(3)综艺节目:50分钟以内(含50分钟)。

2.电视青少节目:

(1)专题:含纪录片、电视散文,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2)栏目: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参照新闻奖中对“栏目”的送评要求。

(3)综艺:含竞赛、晚会、活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

(4)戏剧: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如有动画节目,列入相应子项参评。

3、参评指标

(1)广播青少节目

杭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西湖之声、交通之声及七区县(市)电台各送3件作品参评,每项各选1件,数额不足视作自动放弃。

(2)电视青少节目

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送6件作品参评,综合频道、西湖明珠频道、生活频道及七区县(市)电视台各送4件作品参评,每项各选1件,数额不足视作自动放弃。

四、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

1、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设5个项目: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史学、决策和管理、播音主持论文。

2、参评范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理论报刊、书籍中公开发表的广播电视学术(播音、主持)论文;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并附有主办单位证明的广播电视学术论文。

广播电视科技类论文不在该项奖评选范围。

3、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评选报送数额不限。

五、评委会组成

本次杭州市广播电视文艺、播音主持、青少节目、学术论文评选由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评委会由市文广新局领导、宣传管理处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六、参评及报送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是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正式播出或刊登的作品。

2.每件作品必须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参评节目必须是本通知所列项目。节目时间长度和播出日期也要一一注明。推荐理由要认真填写,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500字。

3.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严格遵守时间的限制,否则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4.广播作品一律复制成盒式带,每盒只录一个节目。电视节目,每盒录像带(Betacam)只录一个节目。每件作品打印文字稿15份,推荐表15份。

5.请各单位于2月28日前将参评作品目录文字、材料、盒带报送至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宣传管理处,联系电话:88228853,传真:88228852,联系人:任坚华。

二〇〇六年二月九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