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属统计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6-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黄政办发[2006]70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属统计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市属统计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拟定,并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六年六月五日

黄冈市市属统计事业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调整

不再保留黄冈市统计函授教育工作站。

将黄冈市统计咨询服务中心、黄冈市统计局计算站分别更名为黄冈市经济普查中心、黄冈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二、人员编制总额

改革精简后,黄冈市市属统计事业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30名,其经费渠道按黄冈市财政局黄财函〔2005〕12号界定的口径执行。

三、各单位“三定”

(一)黄冈市企业调查队。仍为相当于副县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企业的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跟踪调查,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生产、经济效益情况的调研分析,承担国家及省局委托的专项调查,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及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统计信息及咨询服务。

2、内设机构。该队设综合科、产业调查科、专项调查科、企业监测科4个职能科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队事业编制1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

(二)黄冈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工作,承担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及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相关统计调查任务和分析研究工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农村经济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队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三)黄冈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全面开展城市社会经济的调查及其形势的调研分析,承担国家及省局委托的专项调查,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队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四)黄冈市经济普查中心。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基本单位以及服务业的经常性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与基本单位和服务业有关的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单位登记制度,规范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登记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职导职数1名。

(五)黄冈市统计局计算中心。仍为相当于科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建立和完善统计信息现代化体系,承担国家大型普查任务的数据处理工作,协助本局各种统计报表的数据处理工作,负责本局的计算机管理和维护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该中心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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