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5件代表议案的分解办理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5件代表议案的分解办理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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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4-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5件代表议案的分解办理意见的通知
汴政〔2004〕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经研究,现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5件代表议案的分解办理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是各级政府和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议案的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带头,切实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分解办理意见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抓落实和解决实际问题上,多与代表见面沟通,诚恳征求意见,力争达到代表满意。
三、相互支持,搞好协调。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克服困难,做到快议、快决、快办、快复。对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议案,主办部门要主动牵头办理,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四、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分解办理意见的要求,对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要加快进度,尽早解决;对于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弄清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及时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5件代表议案
的分解办理意见
一、黄玮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关注工业、工厂、工人问题,确保改革、发展、稳定有序推进,实施工业强市,实现开封复兴》的议案。
责任领导:孙继刚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5个行业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办理。
责任人:郭忠义、陈向军、赵峰、金涛、王新世、黄玮、黄东山、宗家邦具体负责。
工作要求:6月、8月底前报办理进度,9月底前将形成的意见向市工业领导小组汇报后上报办理结果。
二、刘春迎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封城墙周边环境治理》的议案。
责任领导:陈国桢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建委、市公用局、市财政局、郊区政府、城内四区政府具体办理。
责任人:屯汴京、郑雪萍、马璞、李利塔、陈传智、张扬、王国立、牛越丽、周丰、王子全、张国斌具体负责。
工作要求:6月、8月底前报办理进度,9月底前报办理结果。
三、李玉坤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城墙保护性开发势在必行》的议案。
责任领导:陈国桢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建委、市公用局、市财政局、郊区政府、城内四区政府具体办理。
责任人:屯汴京、郑雪萍、马璞、李利塔、陈传智、张扬、王国立、牛越丽、周丰、王子全、张国斌具体负责。
工作要求:6月、8月底前报办理进度,9月底前报办理结果。
四、杨跃进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的议案。
责任领导:陈国桢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计委、市建委具体办理。
责任人:屯汴京、张扬、陈中和、张振东、李利塔具体负责。
工作要求:6月、8月底前报办理进度,9月底前报办理结果。
五、孔祥宏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主要劳务输出地增加设立外出务工者办事机构,保护外出务工者权益》的议案。
责任领导:吉炳伟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工会、各县政府具体办理。
责任人:安洪海、宗家邦、张扬、张胜国、吕明义、于吉良、张胜涛、翟中州、王明威、曹法英具体负责。
工作要求:6月、8月底前报办理进度,9月底前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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