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开封军分区关于印发开封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开封军分区关于印发开封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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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开封军分区关于印发开封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2004〕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开发区、开发区人武部:
为深入贯彻总参谋部《关于进一步搞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2003〕参动字第231号文件)精神,根据两级军区要求和省赋予我市的民兵建设任务,市政府、军分区制定了《开封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民兵组织是民兵工作的基础,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是巩固民兵组织、加强民兵建设的重要措施。总参谋部〔2003〕参动字第231号文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统一了基干民兵组织的类别、名称和编制,明确了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时间和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民兵组织规范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县、区要按照文件精神和《方案》要求,根据民兵担负的任务,统筹规划布局,按照编制落实编组。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一定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组织部署,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组织整顿工作质量。
二○○四年四月七日
开封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参谋部《关于进一步搞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2003〕参动字第231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依据省赋予我市的民兵建设任务,现就我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总参〔2003〕231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民兵组织建设规定为依据,以现有基干民兵组织基础为依托,着眼我市民兵担负的主要任务,在保持全市基干民兵总体数量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各县(区)基干民兵建设规模;依据总部颁发的《基干民兵组织分类试行表》、《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编制表》和《民兵应急分队试行编制表》,统一名称和编制;围绕战时需求,紧贴各单位实际,合理调整组织布局,改进编组办法,系统整合民兵力量,加强民兵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民兵组织建设的跨越发展,为提高民兵队伍战斗力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任务区分
在坚持村(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基干民兵队伍建设。省确定我市基干民兵建设规模为26100人。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分布、基干民兵建设基础等情况,本着均衡负担、合理区分的原则,对各县(区)基干民兵数量重新进行调整。基干民兵任务区分见附件一。
三、民兵编组原则和方法
民兵编组本着有利于组织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执行任务的原则,分别编组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基干民兵组织分为步兵分队、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对口专业分队四大类,按照“减少步兵分队数量,控制应急分队规模,扩大专业技术分队和对口专业分队比例”的总要求,调整步兵分队、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的构成比例,适当放宽专业技术兵年龄,科学布局,分类建设,使之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
民兵步兵分队:由军分区统一布局,各县(区)人武部负责组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视情建连、排。县(区)可根据需要建营。民兵步兵营应编机炮连和通信、工兵等勤务保障分队,以提高遂行任务的能力。民兵步兵分队人员编制参照民兵独立应急营、连(排)编制执行。民兵步兵分队任务区分见附件二。
民兵应急分队:按照“省辖市市区人口在60—100万的组建1个应急营和1个重点应急连”的建设要求,顺河区、龙亭区、鼓楼区、南关区组建1个应急营,营部设在南关区,郊区组建1个重点应急连。五县分别组建2个应急独立连。南关区、郊区、开发区分别组建1个应急独立排。另外,各县(区)应急独立连应结合平时担负防汛、铁路护路等任务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并进行专业训练。民兵应急分队任务区分见附件三。
民兵专业技术分队:根据战备需要和装备的可能组建,一般编高炮(机)、地炮、通信、侦察、观察、防化、工兵、装备维修、特种作战等分队。按照“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建1个防空团,重要目标防空区附近建高炮营或导弹连”的要求,2004年我市组建1个防空团(团部,3个高炮营,1个地空导弹连,1个高机连,1个对空观察连,1个工兵连,1个防化连)。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由军分区统一规划,一般以县(区)或企事业为单位组建。陆上特种作战分队人员编制暂参照民兵独立应急连编制执行,待总部明确后,另行调整。民兵专业技术分队任务区分见附件四。
民兵对口专业分队:主要在县(区)以上城区具有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才和装备的单位组建,一般编信息战、卫勤专业、维修抢修、运输专业、油料物资、交通通信、人防专业、军兵种民兵专业等分队。军兵种民兵专业分队由军分区协调军兵种部队共同确定组建范围,县(区)人武部负责组建。卫勤、维修抢修、运输、油料物资等对口专业分队,由军分区统一规划布局。开发区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组建水电气维修抢修分队、有线通信支援分队和人防专业分队。民兵对口专业分队编制参照《河南省军区民兵后勤对口专业分队编制表》(试行)执行。民兵对口专业分队任务区分见附件五。
兵员预补大队:根据今年省赋予我市空降兵兵员预补任务组建。军兵种预补兵员任务区分见附件六。
人防、交通通信专业分队与民兵在同一单位组建的编入所在单位民兵组织,由军事机关协调人防、交通战备部门统筹规划,合理编组,分类建设,各司其职,防止组织重叠,人员交叉。
四、阶段划分
全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统一在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4月份进行检查验收。鉴于今年民兵组织整顿的调整面广,工作量大,组织比较复杂,推迟至6月底前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论证筹划阶段。3月份,主要学习上级关于民兵整组工作指示精神、搞好调查摸底和分析论证,搞好顶层筹划,制定工作计划,作出安排部署。二是整顿实施阶段。4月份,主要是搞好宣传教育,调整民兵组织,明确领导关系,确定出入转队人员,调配民兵干部,清点武器装备,集合点验民兵,健全有关制度,完善有关资料,修订相关方案等工作。重点抓好民兵防空分队、民兵应急分队、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和民兵对口专业分队的调整组建。三是检查验收阶段。5月份,主要是进行检查验收,搞好总结点验,收集、整理和汇总基干民兵有关资料,掌握基干民兵有关信息,建立相应数据库,为民兵组织实施信息化管理打好基础。各人武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基干民兵连、营进行点验,基干民兵到点率不得低于90%。军分区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县(区)民兵组织整顿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民兵组织整顿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15%。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省军区抽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要求
(一)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各级要组织业务培训,学习掌握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基干民兵组织分类、编制和整组的内容、程序、方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人武部要把民兵整组工作作为年度军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部署,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为加强民兵组织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
(二)深入调研,科学筹划。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要摸清符合民兵条件的人员,尤其要摸清符合参加基干民兵组织条件的退伍士兵、经过军事训练和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底数;摸清与军事专业对口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装备情况,为民兵组织整顿提供依据。各县(区)人武部要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步骤方法和标准要求,确保整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各单位要成立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办公室,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计划,周密部署,加强检查,制定标准,严格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质量。
整组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工作总结和《民兵组织实力统计表》,于6月5日前上报军分区司令部。
附件:1.开封市基干民兵任务区分表
2.开封市基干民兵步兵分队任务区分表
3.开封市民兵应急分队任务区分表
4.开封市民兵专业技术分队任务区分表
5.开封市民兵对口专业分队任务区分表
6.开封市军兵种预补兵员任务区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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