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7]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解决当前土地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现在起至2007年年底,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和“闲置土地”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全省“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导,对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闲置土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总体要求是:全面清理,摸清底数;严肃查处纠正,依法严办案件;切实抓好整改,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土地调控政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的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以租代征”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各地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整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全面清理开发区或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用地行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种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三)清理和整治“未批先用”行为。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清各县区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到今年底,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四)清理和整治闲置土地行为。重点清查批而未用和闲置撂荒土地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批而未用或批后仍由村民继续耕种的土地要限期开发使用;对批后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但不满两年的,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单位或企业闲置费,并责令单位或企业限期开发建设;对批后闲置撂荒土地满两年的,要坚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组织重新出让;对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今年底前完成清退和恢复耕种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14日)。市政府召开动员会部署百日行动,各县区要根据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会议精神要求,组织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自查清理要充分利用06年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等工作成果,全面查清问题后统一登记填表(表格见附件),并将清理结果于10月8日前上报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处纠正阶段(10月15日至11月24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查处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市政府将抽调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进行检查。
(三)督察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各地要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为重点的整改方案。市政府检查组将对各县区的查处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开展对重大问题的调研。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查处不力、整改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县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漯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曹存正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县区的百日行动工作。
(二)统筹兼顾,协同配合。今年以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部署了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监察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部署了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县区要按照专项行动、专项清理、专项治理和本次百日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兼顾,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百日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特别是涉及县区政府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提出建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的关键性问题。
(三)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各县区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的行为。对土地违法违规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国土部门要移送监察部门;涉及犯罪的,国土部门要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不能履行处罚决定的,国土部门要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确保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处理到位。对于不认真组织查处的,上级部门要直接立案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责任。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县区、乡镇,实行问责。对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县区,市国土资源局要采取下发“整改意见书”的形式要求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最近一个时期,各地宣传工作要以百日行动为重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各阶段的整治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信息,通报百日行动的进展情况。各县区要通过媒体曝光不少于3起有影响且性质恶劣的案件,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要曝光10起以上典型案件。要通过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
(五)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通过百日行动,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的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市政府将对百日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等予以通报。各县区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前两日(即:10月12日、11月22日、12月23日)将百日行动各阶段进展情况汇总报告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土地违法违规情况汇总表(略)
2.通过以“以租代征”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用地统计表(略)
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情况统计表(略)
4.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情况统计表(略)
5.单独选址应报国务院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情况统计表(略)
6.单独选址应报省级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情况统计表(略)
7.闲置土地专项清查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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