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4-08-24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 宛政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8-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
宛政办[2004]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实施,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规划》是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各级政府要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以《规划》为指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力争早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投入。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群策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全市的抗灾能力。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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