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31日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祥福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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