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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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襄发〔2006〕1号
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2006年3月31日)
做好新时期、新阶段的“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中心任务,探索建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每年增长6%以上,到“十一五”期末达到4300元;2006年要实现“保六争七”,即确保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增加200元,力争增长7%,增加220元。市委、市政府将对农民增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现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环节,全面提高种植业比较效益
1、调优粮食品种结构和种植布局。按照向优势产区集中,向优势品种集中,向种粮大户集中的原则,加大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实施力度,做到食用粮主抓优质,专用粮(工业用粮、饲料用粮)主抓高产。2006年,要着力培植100万亩优质稻、3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两大基地,逐步实现区域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通过物资帮扶、项目倾斜、技术支持,重点抓好6个粮食主产县(市)区的高产农田建设和30个粮食大镇建设,发展一批大村大户,实现品种、技术、管理的新突破。
2、建设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按照城郊发展蔬菜和花卉,岗地发展林果和花椒,山区发展烟茶菌药的调整思路,发展高效经济作物200万亩。要围绕龙头企业建基地,按照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要求,真正把农产品基地建成龙头企业的“第一车间”。实施“一县一品”、“一乡一品”战略,加大“百万亩优质农产品板块”工程实施力度,提升老河口优质梨和花椒、枣阳优质桃、谷城花椒、保康茶叶、樊城蔬菜等10个连片10万亩以上的板块基地,以及流水西瓜、孔湾冬瓜、程河柳编、东津大头菜、龙坪反季菜、歇马烟叶、欧庙麦冬和胡萝卜、卧龙制种、薛集水产等区域性特色产品基地的发展水平,扩大规模,优化品种,提高品质,增加效益。尤其要大力发展烟叶生产,确保2006年全市烟叶面积达到12万亩,烟叶产量达到26万担,亩平收入1200元以上,烟农直接收入1.5亿元,实现税收3000万元。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机制,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3、优化种植模式。因地制宜推广菜稻套种、烟粮(经)连作、稻鸭共育、鱼稻共生等多种高效模式,做到一地多用、一年多收,既增粮又抓钱,提高土地的产出率。
4、发展节本农业。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和免耕栽培等轻简栽培技术推广步伐,努力节本增效。
5、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实行藏粮于地与藏粮于库相结合,为稳定粮食生产、发展高效经济作物提供可靠载体。
二、突破性发展畜牧水产业,着力提高养殖业在农民增收中的贡献份额
6、突破性发展畜牧业。要以增加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为目标,突出抓好品种改良、重大疫病防控、规模化养殖、无公害生产、产业化经营、系列化加工等环节,以猪、牛、羊养殖为重点,加快畜牧大市向畜牧强市的转变。力争2006年全市猪、牛、羊、禽出栏(笼)分别达到430万头、41万头、94万只和5400万只;肉类总产量达到54.3万吨,禽蛋总产量达到1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90年不变价)达到35亿元;农民人均通过畜牧业增收50元。
7、大力发展规模养殖。要改变养殖方式,扩大养殖小区覆盖面,培植养殖大户,加强襄东优质牛羊、襄北优质羊禽、南漳优质三元猪、襄城优质奶牛等养殖示范区建设,以规模化提高养殖效益。2006年,全市要新建养殖小区100个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需在养殖场、小区内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8、加快发展畜产品加工。2006年,力争引进、培育大型猪、禽、乳品加工龙头企业1—2家,尤其要确保雨润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顺利建成投产。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实现畜产品规模化加工“零”的突破,以扩大订单生产,拓展市场空间,提高产销价格和附加值,带动畜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9、强化重大疫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有关法规,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构筑畜禽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
10、建设鄂西北水产大市。要继续推进水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大水面开发、板块建设和无公害生产推进步伐,力争2006年全市水产品产量增长2.5%,渔业产值增长4.5%,农民人均通过水产业增收20元。
三、加快发展劳务经济,开辟农民增收的外部空间
11、加强对劳务经济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劳务经济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劳务经济开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由无序流动向有序转移转变。强化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层层成立农村劳务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新增8—10万人,通过发展劳务经济,使农民人均增收120元以上;到“十一五”期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90—100万人。
12、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要整合培训资源,按照“以需定培、长短结合”的方针,依托“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农民技能就业工程、“绿色证书”教育工程、“星火”科技富民工程、农村青年素质训练工程等阵地,“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农民工10万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4万人以上,组织社会培训5万人以上。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的专业技能,打造襄樊劳务经济品牌。
13、加大对外劳务输出的力度。各级政府要在劳务输出集中地区建立劳务输出窗口,协调和对接本地劳务输出工作,及时交流劳务信息,沟通劳务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的有效性和组织化程度。各级组织部门要以“一建三推”工程为载体,把党建工作触角延伸到外出务工党员集中地区,做好农民外出务工、回乡创业和加入党组织等工作。
14、为农民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排忧解难。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关心和帮助解决“留守家庭”成员的实际困难,保障其在子女就学、享受“一免三补”政策以及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提供必要的证件;帮助落实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工资发放,协调解决劳资纠纷,为他们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积极返乡,担任村组干部,投资创办实业,为家乡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
15、建设“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要立足本地优势,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食品工业为突破口,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发展以粮油为主的大宗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发展以肉类屠宰分割、禽蛋、水产品、乳品、蔬菜为主的“菜篮子”产品加工,巩固发展烟叶、茶叶、食用菌、大头菜、花椒等特色产品加工。通过准确定位,突出重点,构筑新型食品工业产业群,提高产业竞争力,尽快把食品工业建设成为支柱产业。力争“十一五”期末,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目前的0.9:1提高到2:1,其中2006年提高到1.2:1,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16、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要以实现“过五(5亿元)进十(10亿元)”为目标,加大招商引资和资本营运力度,支持和推动龙头企业实行战略性整合和重组,尽快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竞争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尤其要把招商引资、靠大联强作为培育、壮大、改造龙头企业最现实、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龙头企业,利用外来资本、技术和管理方式,打造新型龙头企业群体,提高我市农产品加工水平,增强对产业的带动力。通过努力,力争每个县(市)区都能引进、培育2—3个年销售收入过亿元、利税过千万元、吸纳农民就业过千人的骨干龙头企业。2006年,全市骨干龙头企业储备数达到100家以上,比上年增加20家,其中过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7家,过5亿元的达到4家,分别增加4家和2家。
17、实施品牌战略。要增强品牌意识,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加大品牌保护和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全省占第一、全国有地位的农产品知名品牌。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涌现出农产品知名品牌10个以上。
18、推进农业标准化。在特色板块、畜牧养殖小区、水产养殖基地和重点龙头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实施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力争2006年无公害基地认证面积翻一番,新增三类标识认证产品20个,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整体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19、规范发展“订单农业”。要提高订单履约率,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采取价格保护、利润返还、入股分红等办法,实现与基地农户的有效对接,不断完善和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力争2006年全市订单农业面积扩大到750万亩,带动农户60万户;到“十一五”期末,全市90%以上农产品基地纳入订单生产。
五、以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着力提高农民增收的组织化程度
20、培育发展合作经济组织。要在认真总结我市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支持生产型、流通型、服务型等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认真实施湖北省合作经济组织“1110”试点工程,市里抓3—5个、每个县(市)区抓2—3个、每个乡镇抓1个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全市抓好100个试点,通过试点示范,探索运作模式,提高规范化程度,积累发展经验,促进健康发展,达到数量上增加一批,质量上提升一批,机制上创新一批,管理上规范一批等“四个一批”的目标,力争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600个以上,其中,运作比较规范的达到100个以上,网络会员15万人,带动农户23万户。要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21、推进农产品专业市场升级改造。要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抓好宜城、老河口、南漳、谷城四个县(市)的农村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建设连锁化“农家店”。积极营造环境,加大规划、配套建设和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枣阳蔡阳棉花、宜城王集和襄阳刘集花生、枣阳七方西瓜等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的正常发育、规范发展,激活农产品流通,为农民增收提供载体。鼓励商贸涉农企业发展“农入超”、连锁配送、网上营销等现代流通业态和新兴营销体系。
22、进一步放活农产品流通。切实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农产品深购远销、货畅其流。动员和组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经销大户,积极参与农产品购销经营,努力构筑多渠道、多层次、多主体、大流通的格局,实现农产品产得出、卖得掉、价格好、收入增的目标。积极发展创汇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力争2006年农产品出口创汇增长10%以上。
六、全面加强抗灾能力建设,增强农业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23、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突出除险保安、当年受益、水毁恢复、环境改善等重点,抓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06年完成标工2500万个、土石方3000万立方米,整治三类水库114座,汉江、唐白河及中小河流堤防100公里,整修扩挖堰塘3000口,泵站140座,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治理中低产田10万亩,新增蓄引提水能力2500万立方米,恢复扩大灌溉面积45万亩。
24、提升农机作业和农业气象服务水平。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新机具和新技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稳步提高机耕、机播、机插、机收等机械化作业水平。抓好人工增雨、人工防雹和农业气象预测预报,为农业减灾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
25、加强林业和生态工程建设。以建设林业大市和生态强市为目标,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日本贷款造林、绿色通道、鄂北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程为载体,抓好植树造林工作,加快建设林业板块,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整体水平。2006年完成植树造林30万亩,四旁植树1770万株,林业育苗1.3万亩,中幼林抚育82万亩,林业总产值增长24.4%;确保“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成功。
26、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要以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纽带,推进以“一建三改”(建沼气,改厕、改厨、改栏圈)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建设,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沼气池7.5万口。
27、坚持抗灾夺丰收。坚持抗灾夺丰收的思想不动摇。要加强对小麦条锈病和水稻螟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及棉花棉铃虫等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监控和防治,坚决控制病虫危害,把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投入品监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构筑畜禽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坚持抗旱、防汛两手抓,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讯,确保把旱涝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做好对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控工作,确保无人员伤亡。
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
28、创新扶贫开发机制。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不断创新机制和办法,把扶贫开发的重点放在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社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搬迁式扶贫方面,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2006年要解决2.25万极端贫困人口和6.08万低收入人口的温饱和脱贫问题,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20元。
29、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全市组织130个工作队,每个工作队由市直部门和企业组成,分别帮扶1个“整村推进”村。各工作队要充分发挥政策、信息、技术、管理、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对帮扶村实施全方位帮扶。
八、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性服务体系,改进和加强对农民、农业生产的服务
30、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性服务体系。重点是整合基层“站所”,创新机制,壮大自身,加强服务。2006年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要放在改制后的服务组织如何干、干什么、怎么能干好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法人负责、用工聘用、工资浮动”的管理机制。要积极创新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分开,政府保障公益性事业的财政投入,放开经营性服务事业的路子。足额落实县级财政购买服务项目——“以钱养事”资金的预算;完善“政府买单、委托服务、市场运作、群众认可、综合监督”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转制后的服务组织的职能优势和在培养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特殊作用,搞好生产经营,拓展经营范围,增加经济效益,增强服务功能,改进和加强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的服务。
31、加快农业科技进步。重点抓好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体培训工作,积极探索科技推广入户的机制。2006年,要继续推进“五优工程”,水稻、小麦、林果的优质率都要提高10个百分点,优质三元猪、优质肉牛、优质肉羊出栏比例都要提高5个百分点;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达到85%以上,轻简栽培技术普及率达到10%以上;70%的农民直接受到不同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每户有一名技术明白人,掌握1至2项实用性强、见效快的新技术。
32、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各级农业、技监、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协调一致,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日常执法与阶段性重点整治相结合,尤其要在春耕、秋播等关键时期,联手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假护农保生产”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维护守法经营业主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九、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扶农政策,调动和保护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积极性
33、落实调动粮农种粮积极性的政策。要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是在“多予”上下功夫,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以“一免三补”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34、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要坚持“矛盾和困难上移,财力和支持重心下移”,在落实国家、省对农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市级财政支农投入稳步增长的机制。今年市级财政初步安排支农资金2300万元,其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组建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并继续对板块农业基地和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以奖代补;继续安排一定资金,对畜牧养殖小区、水产养殖基地、种养大户实行以奖代补;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设劳动力市场、劳务输出窗口和信息网络等工作,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书的企业,根据鄂办发[2006]2号文件要求,由市、县(市)区财政分别给予奖励。另外,从省政府下达的烟叶生产完成任务奖中拿出一定比例,对完成烟叶生产任务较好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
35、加强支农资金监管。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挤占、挪用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凡是给农民的各类各项直接补贴,要确保一分不少地发放到农民手中;凡是上级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各项转移支付资金,要确保一分不少地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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