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打击取缔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8-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东府办[2005]58号

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打击取缔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交通局《关于打击取缔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的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打击取缔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的工作意见

市交通局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我市运输市场中的非法营运现象屡禁不绝。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非法从事营运载客或载货的车辆数量是合法营运车辆的三分之一。一些不法车主为利益所驱动,铤而走险,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严重破坏了正常运输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特别是部分非法营运者结成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打压合法经营者,欺诈威胁乘客,经常引发各类社会治安案件,影响极坏。为整治运输市场秩序,营造一个“公平、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运输经营环境,结合“四清理”工作,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取缔道路运输市场中非法营运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意见明确如下:

一、提高认识

交通运输是经济流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秩序的好坏,直接制约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稳定,直接体现着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整治运输市场秩序,积极构建一个“公平、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运输经营环境,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利的城市交通服务,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一项民心工程。非法营运经营行为不仅冲击了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侵害了合法经营者利益,阻碍了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的正常发展,而且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成为制约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我市城市形象的瓶颈所在。为此,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的重要意义,结合“四清理”工作把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这项民心工程抓好,要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务必打一个漂亮的胜仗,以实际行动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落实措施

整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工作,已成为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发展环境的一项社会任务,工作难度大,涉及部门多,需要集中各方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因此,各职能部门、各镇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专项整治专责小组,指定一名镇领导任组长,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业队,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本辖区内,负责组织开展好查处打击工作。要求做到“五个到位”,即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装备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和整治方案到位,从而达到预期整治目标。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形成整治非法营运的有利氛围。要利用现有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对社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整治非法营运的目的、意义,以及打击查处非法营运的处罚标准和政策等,使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在全市范围形成一种遵章守法光荣、违法违规可耻的氛围,让非法经营者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三)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协调工作。联合整治非法营运,涉及面广,处罚标准高,参与部门多,各镇区要负起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牵头职责,要有高度负责态度,认真组织协调好各项整治工作开展,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做足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参与单位要统一行动,服从组织领导,同心协力把这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职能部门要运用好现有的法规政策,秉公执法。对于屡犯并形成团伙及涉嫌黑恶势力的要集中力量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并从重处罚;对于初犯的要加强教育,处罚时要区别对待,防止矛盾扩大化。整治行动中要文明执法,树立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要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执法过程中如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要妥善处理好群众矛盾,以法以理服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三、完善机制

近年来我市组织了多次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打击,尽管打击过后非法营运现象略有收敛,但是不久又死灰复燃,仍然屡禁不止,而且数量越来越庞大。由此可见,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实行长效管理。

(一)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充分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我市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众多,商贸活动频繁,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量相当大,对交通工具依赖的程度也相当高。要从根本上彻底打击非法营运,必须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公交线路,加大公交运力投放,提高公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舒适、安全、便捷的城市公交服务来压缩非法营运行为的市场空间,从而达到彻底打击的目的。

(二)要改善运输经营环境。各镇区要发挥属地管理的作用,协调公安、交警、交通、旅游、工商等部门,在酒店、住宅区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设置出租车停车候客区,全面取缔通过卖车位、收月租等形式招揽“蓝牌车”在酒店门口等公共场所非法营运并禁止出租车候车的行为,有组织地坚决查处打击在酒店等公共场所的“蓝牌车”。对屡禁不止、纵容保护“蓝牌车”进入经营的酒店、小区等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措施,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要加强待货停车场的建设。各镇区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划建设若干个停车待货场,将辖区内所有乱停乱放的货运车辆归入停车场内统一管理。停车场的建设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允许在物价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收取待货停车费用。力争在今年底,通过整治,把目前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的各类型车辆引入规范管理轨道。

(四)要强化市场监控。各镇区要按照“谁辖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有规模的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套牌车、“蓝牌车”、“小四轮”、摩托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坚决取缔酒店黑车和混入客运线路经营的假牌假证车辆,维护好辖区内的运输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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