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打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08〕107号
颁布日期:2008-07-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打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8〕107号

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打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七日

北海市打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方案

针对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构建和谐交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顿规范,集中打击、突出重点,通过联合整治,使出租汽车宰客、骗客、拒载和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维持道路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打击方式与重点

(一)联合行动,集中打击。主要针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小汽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

(二)加强监督,依法惩处。主要针对违规经营的出租车、班线车、旅游车和超范围经营的其它车辆。

(三)加强巡查,及时整治。主要针对超载超限、违规改装和乱散污染的车辆。

三、组织领导

为方便联合行动的组织指挥,成立北海市打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志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孟荣展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勇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玉石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永文市交通局副局长

莫子宽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黄龙汉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陈双武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龙孟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排、协调有关打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工作事宜,并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苏永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协作方式

(一)部门联动。集中打击时,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报请市打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领导小组批准,根据工作需要,与市交警支队(市区各大队)、市治安支队和市运管处协商,组成联合打击分队。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征求协作单位意见后制订具体行动的实施方案,协作单位全力配合与保障。

(二)上路巡查。一般打击时,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主,根据工作需要,与工作机构中的个别单位协调,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方案进行,协作单位密切配合。

五、行动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开展集中整顿治理,在市打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指挥下,各单位根据协商的人员数量、担负的任务,保障人员按时到位,全力协作,紧密配合,全面完成任务。

(二)正常情况联合打击时,每月一般不少于二次(特殊情况除外)。每次行动前,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与相关单位联系,协调后按方案执行。

六、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在行动时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每次行动结束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各协作单位进行认真的总结,并三日内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有关单位。

(二)每次行动前,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协商,使协作单位明确参加的人数、行动的地点、执法的方法和配合的方式。参加的单位应按协商的事宜全力支持、密切配合,保障人员准时到位,确保执法的效果和联合打击的力度。

(三)此方案为联合打击的试行方案,必要时,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进行修改。

此方案从2008年7月1日开始,至2009年1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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