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联合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08〕32号
颁布日期:2008-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联合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8〕32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联合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日

为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北海旅游行业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照先进旅游城市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市旅游市场的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顿规范并重,集中时间,突出重点,通过联合整治,使“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遏止,使游客放心消费,企业公平竞争,旅游正常秩序明显好转,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旅行社营业部设立不报告备案、承包挂靠或变相挂靠承包等非法经营行为以及不规范操作行为。

(二)严厉查处和打击一些不良载客车以及社会上少数不法分子假冒旅行社的名义以及少数旅行社营业部人员组织游客从东兴、凭祥等陆路口岸非法出境,并在越南芒街采取恐吓手段,强迫游客高价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等敲诈勒索行为。

(三)集中整治少数海鲜餐馆存在的强买强卖、缺斤少两、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偷梁换柱、不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

(四)集中整治一些不良载客车辆骗客、拒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工作机构

旅游市场具有关联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建立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检查机制和监督机制,对旅游者的行、游、住、吃、购、娱等六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

市政府成立北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志远副市长

副组长苏鸿飞市长助理、市旅委主任

孟荣展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华本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岑博雄市旅游局副局长

詹友安市工商局调研员

苏永文市交通局副局长

钟亚华市物价局副局长

蒙海宁市质监局副局长

栗红银海区副区长

陈承雄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苏力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白宝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刘钦市边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孟荣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华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整治工作小组:

1.第一小组: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负责组织对旅行社及其营业部规范经营的检查。加大旅游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整治旅行社承包挂靠或变相挂靠承包等非法经营行为。快速处理相关旅游投诉案件。

2.第二小组: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旅游、物价、公安等部门配合,负责全面整治和规范海鲜餐馆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黑社”及所谓“走私店”的违规经营行为。

3.第三小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旅游、工商、交通等部门配合,负责严厉打击“黑导”及非法组织游客偷渡赴越南芒街实施诈骗行为。

4.第四小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旅游、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对一些出租车、“黑车”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打击。

具体措施由各小组研究确定,报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

当前,北海旅游市场总体情况良好,但旅游市场中仍然存在一些严重影响北海旅游形象的行为,对这些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存在多个部门交叉管理的问题。为有效打击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北海的旅游环境,采取综合执法或联动执法的办法联手整治打击。措施如下:

(一)宣传发动,依法规范

针对当前北海旅游市场中存在的一些侵害游客及相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相关部门从各自的工作职责出发,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活动,增强其诚信经营意识,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做到事前规范,事中监管,事后严处。

(二)部门联动,集中打击。

在各部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参与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或投诉所发现的问题,由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处理。同时,通过个案的查处和侦破为突破口,彻底摧毁和打击在我市从事非法活动的不法分子,对不法分子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快从重处理,并通过媒体曝光,以警示和教育其他不法人员。对游客反映服务好、无欺客宰客、无投诉的店,政府颁发“旅游信得过”牌匾。

(三)形成制度,长效监管。

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参与联合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各部门之间加强日常的合作和联系,密切配合,长效监管。

五、工作安排

此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2月1日—2月28日)

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北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及配合单位。牵头部门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具体部署整治工作,并按照《北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各牵头部门根据各自的职权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打击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做到查处一起,公布一起。各整治小组定期召开阶段性会议,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开展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研究整治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制定下一步的整治措施。

(三)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市场特点和综合整治的成果,总结旅游市场管理的成功经验,制定完善各项市场管理制度,建立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四)第四阶段:总结阶段(4月16日—30日)

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整治的工作情况,于4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局面打不开或成效不明显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对不能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按要求予以问责。

六、工作原则

按照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及《方案》的总体要求,设立北海市旅游联合执法监管办公室。市旅游联合执法监管办公室为协调、综合办事机构,不以其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由各抽调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工作人员分别从市公安、旅游、工商、交通、物价、技术监督等单位抽调1—2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由市旅游局提供)。抽调人员工资由原单位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总体方案,制订细化方案,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整治期间,每周五须以书面形式向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各相关部门参与此次整治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除非有特殊原因,一般情况不允许随便调换人员,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此次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深挖原因,积极探索并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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