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和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文号:北政发〔2008〕31号
颁布日期:2008-09-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和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北政发〔2008〕31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计划》和《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第七次市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将根据两大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计划,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以确保林浆纸一体化、中石化异地改造两个项目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12月11日)前开工建设。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计划

为加快推进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各项工作,明确各责任单位负责的工作内容,确保项目按计划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前开工建设,特制订本计划。

一、项目基本内容

1.规模:年产90万吨浆,90万吨纸和纸板。

2.产品定位:采用国际先进水平生产市场急需的液体包装纸和高档书写纸和铜版纸,满足国内市场需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代表国内最高造纸制浆水平,进一步提高项目业主斯道拉恩索公司市场竞争力。

3.建设工期:2年,计划2008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底建成投产。

4.总投资:估算为220亿元人民币(含造林)。

5.项目效益: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值将超过100亿元,年税收总额超过10亿元。

二、项目推进工作总体目标

2008年10月项目开始厂区三通一平等施工准备工作;2008年四季度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并正式开工建设,向广西自治区成立50周年献礼。

三、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计划

(一)林地移交工作(每天完成1000亩林地移交)。由市林投公司、市林浆办负责,市林业局、合浦县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和斯道拉恩索公司配合,力争2009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60万亩原料林地移交任务。

(二)国家林业局出具原料林基地报告预审意见。由北海市林业局和斯道拉恩索公司负责跟踪,力争10月底前国家林业局出具原料林基地报告预审意见。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获得国家环保部批复。由市环保局和斯道拉恩索公司负责跟踪,力争11月中旬前国家环保部出具项目环评批复意见。

(四)完成林浆纸项目用地报批。由市国土局负责跟踪和协调,铁山港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斯道拉恩索公司配合,力争2009年1月底前办理完毕项目用地手续。

(五)项目厂址内林地征用审批。由市林业局牵头,斯道拉恩索公司配合,力争11月底前完成项目厂址内林地征用审批手续。

(六)完成厂址征地拆迁工作。由征地指挥部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铁山港区政府、斯道拉恩索公司配合,10月中旬前全部完成厂址征地拆迁工作。

(七)完成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由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牵头,铁山港区政府、市路港公司、市水利局、北海供电局、市国土局、消防支队部门配合,满足项目建设和投产需求。

(八)完成项目厂址场地平整。由斯道拉恩索公司牵头,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市湾办、铁山港区政府配合,力争11月中旬前开展项目厂址场地平整工作。

(九)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由市发展改革委、斯道拉恩索公司配合,力争在今年11月底前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文件。

(十)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由斯道拉恩索公司负责,在自治区50周年大庆前项目正式开工。

四、项目实施组织架构

(一)调整、充实北海市林浆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二)建立定期汇报机制。为加强项目工作领导和协调力度,项目正式开工前,项目实施每日一报制度,市领导每周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相关工作。

五、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计划表(附后)

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计划

为加快推进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各项工作,明确各责任单位负责的工作内容,确保项目按计划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前开工建设。特制订本计划。

一、项目基本内容

1.规模及内容:项目年产20万吨聚丙烯及其他附属产品。

2.产品定位: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对涠洲岛原油进行预处理,进行通过气体分馏装置,生产市场急需的聚丙烯等产品,满足西南各省区市场需求,并解决北海小炼厂对北海城市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进一步提高中石化公司市场竞争力。

3.建设工期:2年,计划2008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全部建成投产。

4.总投资:估算为41亿元人民币。

5.项目效益: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值将超过110亿元,年税收总额超过10亿元。

二、项目推进工作总体目标

2008年四季度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石化项目(主要是生产20万吨聚丙烯)获得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并正式开工建设,向广西自治区成立50周年献礼;2010年内建成投产。

三、项目推进工作分工及实施计划

(一)完成项目环评报批手续。由市环保局负责,中石化北海分公司配合,整个项目环评工作在11月上旬完成。

(二)完成项目土地预审报批手续。由市国土局负责,中石化北海分公司配合,整个项目土地预审工作在10月下旬前完成。

(三)完成项目安全性评估报批工作。由中石化北海分公司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安监局配合,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完成厂址内林地征用审批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中石化北海分公司配合,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项目获得自治区发改委正式核准。待项目环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相关手续完备后,即报请自治区发改委核准。该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中石化北海分公司配合,在11月底前获得项目正式核准文件。

(六)完成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由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负责,铁山港区政府、市路港公司、市水利局、规划局、国土局、北海供电局等部门配合,满足项目建设和投产需求。

(七)完成项目征地拆迁和地上附着物清理工作。由铁山港区政府负责,市国土局、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中石化北海分公司配合,在11月中旬前完成。

(八)举行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开工庆典。由中石化北海分公司负责,北海市政府配合,向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献礼,该项工作在12月8日前完成。

四、项目实施组织架构

(一)成立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二)建立定期汇报机制。为加强项目工作领导和协调力度,项目正式开工前,项目实施每日一报制度,市领导每周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相关工作。

五、项目推进工作实施计划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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