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配合和支持黄河上游茨哈以上河段开展梯级水电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果政办(2005)103号
颁布日期:2005-08-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配合和支持黄河上游茨哈以上河段开展梯级水电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

果政办(2005)103号

玛沁、甘德、久治、达日、玛多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民政府《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建设专题会议纪要》(青阅〔2004〕58号)第五条的要求,将黄河上游茨哈以上河段水电资源规划事宜由省发改委负责编制项目规划。省发改委将此项工作已安排给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近,该公司已正式与西北勘察设计研究院合作,就该河段的梯级电站开发规划编制前的地形测量、地质勘探等基础调研工作全面展开。该项目在我州境内已明确的站址有玛什塘、多尔根、门堂、官仓、建设、特合土,开发规划工作涉及你们五县。望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和支持前来调研和地质勘察的工程技术人员的各项工作,以便按期完成黄河上游茨哈以上河段的梯级水电资源开发规划工作。

二○○五年八月一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