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07〕54号
颁布日期:2007-06-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7〕5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黄南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黄南州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06年,全州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发展态势,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5年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是部分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些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要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长效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州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州政府主管州长为组长,经贸、交通、公安、国土资源、农牧、教育、文体广电、电力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行动督查领导小组,督导、部署和协调全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07年6月份开始,至8月20日结束。

四、排查治理的重点

根据我州安全生产的特点,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要为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即:各类建筑施工单位(包括城市建设、水力建设和公路建设等)、民爆器材等工矿商贸企业;非煤矿山(包括金属矿山和各类粘土矿、沙石矿、石灰石矿等);道路、农机、水陆交通运输等单位;公共聚集场所的车站、码头、商场、宾馆、影剧院、洗浴、网吧、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和近年来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同时,检查各县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的情况。

五、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从6月20日起到6月30日,各县安委会和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30日至7月2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资金、责任人、措施、时限和监控措施。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专项行动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自查、督查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各县政府要在8月5日前全部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工作总结上报州政府和州安委会办公室。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督查小组,有重点地对全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督查内容有: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三查应急管理组织健全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预案演练情况;四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六查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

(四)“回头看”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各县、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将工作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县人民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设备,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相结合,与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即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跟踪核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档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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