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家禽屠宰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家禽屠宰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08]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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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1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家禽屠宰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137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家禽屠宰市场工作方案》已经2008年10月13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家禽屠宰市场工作方案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家禽屠宰市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流通环节传播,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现状
嘉峪关市农贸市场现有家禽经销商21户,家禽宰杀区和销售区混在一起,没有实行物理隔离。经营户采取的是“现宰现售”模式,生产加工方式简单落后,禽肉产品无法正常检疫检验。待宰家禽存放场所通风不畅,经营户没有必要的消毒工具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家禽笼具和宰杀器具消毒不到位。经营户无冷藏设备,宰杀加工后的禽肉无法冷冻处理。宰杀场所分散,不便于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家禽经营区和其它农产品区没有隔离,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严重影响了市场经营环境和市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清理整顿家禽经营场所,使现有经营户到家禽定点屠宰厂集中宰杀,实行家禽经营与其它经营区隔离。完善市场禽类准入,进入市场和餐饮单位的禽肉产品,须持有动检部门和屠宰企业的禽类标识和出厂合格证。建立溯源体系,市场管理部门和餐饮单位对销售和使用的禽肉产品如实记录,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三、工作职责和措施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实现家禽定点屠宰,保证禽肉产品安全。发布全市家禽实行定点屠宰公告,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按方案职责分工开始清理整顿,保证家禽定点屠宰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整顿家禽经营场所,严把禽肉产品市场准入关。由工商局牵头,卫生、商务、农林和市场中心配合,对全市各农贸市场家禽经营区进行整顿,促使个体经营户到家禽定点屠宰厂宰杀,保证进入市场销售的禽肉产品是定点屠宰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三)工商和卫生部门负责对家禽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进行核查。证照已到期的经营户,在核发年审时将经营范围许可为禽肉产品销售;证照未到期的经营户,要鼓励支持其到家禽定点屠宰厂宰杀。
(四)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各农贸市场房屋、摊位家禽经营户的规行划市工作。力争做到家禽销售与其它经营区隔离,与农产品经营区隔离。其他出租房屋产权单位或个人,不得为家禽经营户提供宰杀场所。
(五)工商局负责尽快实施上市禽肉准入和登记制度。严格查验上市禽肉禽类标识和出厂合格证明,杜绝无标识、无合格证的“两无”禽类产品上市销售。
(六)卫生部门负责规范宾馆、饭店等餐饮单位的禽肉销售使用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购入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记载购货渠道、数量、时间,并做到货证相符。对各餐饮单位使用的禽肉进行认真检查,主要检查宾馆、饭店等餐饮单位是否执行准入,对购入的禽肉是否记录。
(七)农林部门负责加强家禽屠宰企业的检疫工作。安排专业动检人员现场检疫,监督企业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定期对企业家禽及禽类产品、粪便、垫料等进行抽样监测;督促企业对病死禽、排泄物、分泌物、羽毛、废弃物等实施严格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降低禽流感等疫病的传播,防止病死禽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上市禽肉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八)新闻部门负责宣传实施家禽定点屠宰的重要意义。电视台和报社等媒体单位,要大力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合格禽肉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对整顿规范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公开曝光。深入宣传整顿规范家禽屠宰工作,是为了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流通环节传播,切实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商务部门负责做好家禽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监督家禽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坚持家禽检疫、产品检验制度,坚持笼具和宰杀器具消毒制度,坚决执行不使用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等规定,确保出厂禽肉产品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家禽私自宰杀活动,确保家禽定点屠宰工作顺利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部门要从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从维护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加大家禽屠宰市场的整顿规范工作力度,保证家禽定点屠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加强沟通,抓好落实。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为维护家禽屠宰市场秩序,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切实把家禽屠宰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抓实抓好。
五、具体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下旬,发布全市家禽实行定点屠宰公告。新闻和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大力宣传家禽实行定点屠宰的重要意义,提高餐饮单位和消费者的认识,动员经营户到家禽定点屠宰厂宰杀。
(二)清理整顿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和私自宰杀家禽的经营户进行清理整治。12月上旬,工商和卫生部门按方案要求,做好家禽经营户证照的审核许可工作;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按方案要求,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的续签审核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至2009年1月上旬,各部门对家禽实行定点屠宰清理整治情况进行自查,1月下旬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对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向市政府上报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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