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5〕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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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3日
兰州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
计划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以下简称全民参保登记),维护和保障全市各类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权益为出发点,以城乡统筹为抓手,深入推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部门共享,为科学确定社会保险基金中长期运行目标提供依据,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可持续,努力实现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的目标。
二、登记范围和内容
(一)登记范围:全民参保登记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及个人。在全市常住人口中,已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口信息,直接纳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不再重复登记。未参保的人口和未来新增人口纳入参保登记范围,各险种参加人口数以实际登记数为准。非兰州籍人口或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也应纳入登记范围,按照县区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二)登记内容:用工单位登记内容为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用工人数等基本信息以及社会保障证号、参保人数、参保险种、参保缴费情况等。个人登记内容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就业状况、户口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地址、联系手机、现参保状况等。各项具体内容项按省社保局全民参保登记所列内容执行。
三、工作任务
(一)前期准备工作(2015年5月中旬至2015年6月上旬)
1.动员部署。市上召开兰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专题协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明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步骤、重点任务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软件使用。按省上统一要求,使用“甘肃省‘五险合一’信息采集系统(全民参保登记)”进行登记。具体待省社保局登记软件研制发放使用后,结合我市实际,与“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3.系统操作培训。由市人社局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二)全面开展参保登记(2015年6月中旬至2016年3月下旬)
以养老、医疗参保信息为基础,采取集中式社保信息化手段进行登记,重点通过以下6个环节递进式开展工作,确保2015年底完成70%的全民参保登记任务,2016年3月前基本完成任务:
1.初步对接。各县区人社局与当地公安、卫生、民政、教育等部门对接,获取辖区内户籍人口信息,报市社保局。
2.数据分析。由市社保局将各县区获取的人口数据,通过我市“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与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库、全省公安人口数据库中人员参保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建立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3.数据修正。将对比后发现的错、漏、缺人员信息及重复参保信息发回各县区核实。由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兰州市全民社会保险登记系统”进行逐户、到人的信息采集,入户调查以0-16岁未成年人群、60岁以上无工作或退出工作人群、流动人群为主,生成各县区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后并提交市社保局。
4.数据补充。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由工商、地税等部门提供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法人姓名、联系电话、用工人数等信息,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合开展重点调查,补充进基础数据库。
5.数据更新。由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更新数据库内人员的户籍或居住信息等基本信息,各经办机构对参保信息进行系统更新。
6.情况汇总。各县区将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形成材料报省人社厅。
(三)强力推进参保扩面(2015年6月中旬至2016年12月下旬)
各县区要科学制定参保扩面年度计划,继续强化计划约束,加强扩面的执行力。要在全面掌握社会保险应参保人数、已参保人数和未参保人数及其构成、分布的基础上,在城镇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的农民为重点,鼓励其持续参保;引导和鼓励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四)优化经办管理服务(2015年6月中旬至2015年12月下旬)
各县区、相关部门要结合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现有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探索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同时,要结合社保服务大厅标准化改造,对市社保大厅业务区域重新划分,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和AB岗工作制度,完善网上经办、自助查询服务。要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参保信息,做好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对参保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五)加快完善社保政策制度(2015年5月中旬至2015年12月下旬)
1.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抓紧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安排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2.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进一步完善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政策。
(六)试点县区先行开展工作(2015年5月中旬至2015年6月上旬)
市上确定安宁区、红古区、皋兰县三个县区为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试点县区。按照省上要求,由试点县区各选定2个乡镇街道作为全民参保登记示范乡街,先行开展各项对比登记工作,为全市全面推开登记工作探索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组,具体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及社保局作为责任主体推动落实。所需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省上资金支持。
(二)积极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手段,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政策。要积极组织宣传周和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做到宣传进社区,宣传进学校,宣传进单位,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三)强化部门配合。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协调编办、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计、质监、工商、地税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共同推进,切实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创造良好的信息资源环境。
兰州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曹丕玉副市长
副组长:张成虎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永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成员:唐永辉市编办副主任
南战军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
杜文艳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佐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怀安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社保局局长
郝明市卫计委副主任
杜兴中市质监局局长
杨小顺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春源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吴永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怀安兼任副主任,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市社保局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督导组,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督促和推进。全民参保登记的各项具体任务由各县区承办,市社保局负责信息汇总和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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