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93-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3年国家预算,批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所作的《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92年国家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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